此統支與香港馬心有靈犀一點通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朱統蔑中   
2008-03-03
馬黨藉一『無根非人』(非台、非中、非美)的自白,正以電子郵件方式傳播,發動耳語運動,意圖減輕香港馬虛狡做作的後挫力,為綠卡美籍痛腳強做解人。綜觀其文,不外矯揉猾詐:


1.『映證了臺灣許多大公司不用外省人子弟的傳言』 ─ 你生於斯,長於斯,卻不學台灣話,不以台灣人自居,誰理你啊!你不是在美國求職過嘛,你不懂、不講英語,連公司大門都進不去,咎由自取,不要妄想騙取廉價的同情票。


2. 『一晃就是三十幾年.這其中也曾想回臺灣服務』 ─ 好馬不吃回頭草,不要混不下就要回家找媽媽。


3.『不願發效忠美國的假誓,我沒有入美國籍』 ─ 真的嗎?我不相信,能否出示証明。看來此統支與香港馬心有靈犀一點通,橫看側瞄,怎麼瞧就和香港馬的口吻如出一轍。


4.『但我告訴自己,這個時候就是讓我體會自己是臺灣人的時候』 ─ 你也想選台灣總統嗎?


5、6、7、8、9各點斧琢痕跡太過明顯,台灣下里巴人都已是美國移民法專家了,你要騙誰啊?


民國六十一年我大學畢業,在臺灣蕩了一年,考了留學考,卻沒有申請學校,因為知道申請到獎學金的機會極微.無意間發現自己可以申請美國的綠卡,因此決定勇敢的出去看看學學,也賺點美金貼補家用. 沒想到一晃就是三十幾年.這其中也曾想回臺灣服務,卻發現自己的專業在臺灣幾乎無一席之地. 後來在專業的年會上, 終於看到了臺灣的代表,但也映證了臺灣許多大公司不用外省人子弟的傳言, 很是喪氣.


因為無意老死他鄉,也不願發效忠美國的假誓,我沒有入美國籍.不方便之處,當然是有,尤其是申請外國簽證的時候,不能用臺灣的護照簽,而要用美國的再入境白皮書簽,費時費力又費錢. 但我告訴自己,這個時候就是讓我體會自己是臺灣人的時候.再就是美國在一九九三年左右修改了移民法,要所有的綠卡持有人,在一九九五年把綠卡換成藍卡,以後每十年再換一次,如果不換,舊卡就無效了.


這陣子為了馬英九有沒有綠卡,臺灣鬧翻了天.不僅是總統候選人,電視名嘴,及叩應的觀眾都成了美國移民法的專家,民間也充斥著美國人要當臺灣總統了的恐慌,讓我實在很納悶.


我一點都不奇怪馬英九曾經有綠卡.在我們那個年代,固然有人怕共產黨血洗臺灣,怕本地人把外省人扔到海裡去,但大部份出國的人,還是為了深造和改善經濟環境.而且只有極少數的家庭,有能力支持子女自費留學.因此像馬英九及我這樣念文科的,有機會拿綠卡去公開的打工及申請聯邦的助學貸款而不拿,大概是沒有的.


我也不奇怪我們到現在才知道他曾經有綠卡. 就我所知,他一直是要回臺灣從政的,拿美國的居留權不會是他樂意告訴別人的事.至於他和他的太太是否還有美國居民的藍卡,其實查起來很簡單,只要看他們在民國八十三四年及九十三四年,有沒有在美國連續居住三四個月就知道了,因為換新卡大概需要這麼長的時間.


至於馬英九有沒有美國籍就更簡單了. 馬英九是一九七七年拿到居留權的,因此到一九八二年他才可以申請入籍.但是從申請的那一刻開始,他就必須在美國等面試及宣誓,在那個時候,至少要半年吧.


其實照美國的國籍法,就算馬英九是美國人,在他就任美國以外的國家的元首時 ,美國就會取消他的美國籍.


總之,這一切都清楚的包括在美國的移民法規裡,只要上美國移民局的網站http://www.uscis.gov/portal/site/uscis就看得到了,怎麼會需要鬧到要美國政府來告訴我們,我們的總統候選人是不是美國人呢?這麼多行政院長,立法委員,和大律師碰到有關移民及國籍的問題,難道不先看移民法是怎麼說的?臺灣的移民局,不是也有網站,上面不也包括了移民的法規嗎?如果這一切只是為了羞辱馬英九,只怕人家笑的是我們所有的臺灣人!


轉貼自南方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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