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客自由行不用保證金 立委批棄守國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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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自由時報 | |||
2011-06-02 | |||
〔記者蘇永耀、邱燕玲/台北報導〕中國客來台自由行預定本月宣布實施,陸委會昨天邀相關機關說明相關措施,包括採取「雙證件、雙審查」作法;為防範脫逃,自由行另訂定相關保證制度,包括申請人必須填具在中國的緊急聯絡人,形同保證人。對此,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質疑,「台灣有能力到中國查保證人嗎?人家亂填你也不知道!」他痛批所謂保證人制度「形同虛設」、「形同棄守國家安全」! 質疑保證人制度「形同虛設」 陸委會、移民署等機關昨說明指出,自由行的開放城市,確定為北京、上海、廈門等,總額每日五百人,停留時間最長十五天。在台無故逾期居留者,三年內將禁止進入台灣;接待的台灣旅行社也將受罰。 移民署副署長何榮村說,未來這些城市的中國民眾,年滿二十歲,並有相當財力證明,即可申請赴台自由行;而其直系血親與配偶也可前來。另外,十八歲以上的中國學生,只要列附在學證明,亦為開放自由行的對象。 申請自由行的中國民眾,必須先取得當地公安核發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與個人旅遊簽注後,再由中國的組團旅行社將文件電傳給台灣的接待旅行社,最後由移民署發給赴台的電子簽證。 由於不像過去「團進團出」有隨團導遊的操作模式,來台自由行的中國民眾要填行程表,但不用繳交保證金。 為防範脫逃,自由行另訂定相關保證制度,包括申請人必須填具在中國的緊急聯絡人,形同保證人。同時,在台無故逾期居留並超過七天的協尋期,未來遣返後將管制三年內禁止來台,之後申請也將被特別註記。 另方面,接待的旅行社,若發生中國旅客脫逃者,首件將先給予警告。倘若再發生,例如逾期七天內未尋獲者,每脫逃一人,移民署將罰旅行社停止送件一個月。此外,雖是自由行,仍禁前往敏感的軍事與科技地方。 有關宣布時機,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昨說,雙方還在磋商中,預定採取共同宣布方式;但不會在下週三進行的首次兩岸協議檢討會上。而宣布後將由兩會換文,以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的補充文件形式換文。 觀光局官員也說,為避免中國民眾自由行發生人身安全等問題,除須投保新台幣兩百萬以上的旅遊平安保險外,觀光局也將製作旅遊聯絡卡,並成立聯合服務中心,以提供緊急應變的相關措施。 針對相關辦法,蔡煌瑯表示,中國客自由行一天開放五百人,一個月就有一萬五千人,到今年底就有九萬多人,「這不只有國安問題,還有治安問題!」中國不肖之徒可能藉此來台犯案,台灣治安、國安單位真的做好準備了嗎?令人憂心!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也質疑,來台自由行的中國客,其保證人身分為何?台灣根本無從查證起,他認為這保人制度是「玩假的!」「防君子不防小人,聊備一格!」 黃偉哲認為,一天開放五百人的名額太多,國安單位根本無從查核起,且在台無故逾期居留者,三年內禁止進入台灣期限也太短,至少應五年以上。 黃偉哲表示,中國客來台時只有形式審查,他們用假名、假證件也無從查證起,敏感人士可以堂而皇之地執行任務,我國安單位先前的疑慮,無法獲得有效的關照。 黃偉哲批評,馬政府為了衝旅遊人數而拚命開放中國客自由行、拚業績,他認為中國客來台自由行對台灣經濟恐無刺激效果,如此一來,刺激台灣經濟的效果有限,但國安要付出的代價卻非常大,他呼籲馬政府應審慎看待! Source: 自由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