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失法官懲處過輕/宜蘭地院長 請辭槓司院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1-06-09
宜蘭地方法院院長黃瑞華不滿司法院人審會懲處不公,質疑司法院長賴浩敏「司法改革是玩假的」,昨天向賴浩敏提出辭呈,請辭院長一職。(記者胡

〔記者劉志原、楊國文、項程鎮、謝文華、胡健森/綜合報導〕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不滿司法院對涉有違失的宜蘭地院法官陳嘉年處分過輕,昨公開槓上司法院,並請辭院長明志。這是我國司法史上,首次有法院院長對法官的懲處案與司法院不同調而請辭!

黃瑞華:司改玩假的

黃瑞華認為陳嘉年審理案件的違失,已嚴重侵害人民的權益,日前將宜蘭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決議「書面勸誡」,改為記申誡懲處,並報司法院人審會審議,卻遭司法院人審會否決,人審會僅令飭陳嘉年「注意」,等於口頭警告而已。

黃瑞華對此結果大表不滿,質疑司法院官官相護、司法院長賴浩敏「司法改革是玩假的」,司法院寬以待己、嚴以律人,受苦的是百姓,她堅持司法要以人民權益為優先,卻不獲司法院認同,已無能量再續任領導職,決定請辭院長。

黃拒絕司法院慰留

司法院昨晚發布新聞稿,表示賴浩敏肯定黃瑞華的理念和努力,希望黃繼續擔任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昨天從記者口中獲悉新聞稿內容後,口氣堅定表示「絕不接受慰留」。

有法官指出,陳嘉年是高院法官陳祐治之子,儘管已連三年考績被列乙等,但在法官自律委員會及人審會上,不少法官公開稱讚陳嘉年是個好法官,讓人質疑是否有人護航。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正律師說,法院院長都跳出來當壞人了,司法院卻仍輕輕放下,可見法官自律功能已喪失。

司院:絕無官官相護

司法院強調,沒有官官相護,陳嘉年所犯疏失非常輕微;秘書長林錦芳說,人審會是合議制,不是司法院長所能主導。陳祐治也表示,昨天才從記者口中得知自己小孩遭人審會議處,絕對沒有什麼官官相護,盼不要誤傳。陳嘉年則不願對這起事件表達任何意見。

黃瑞華說,她已寫信給賴浩敏院長,表達「人」是一切司法改革之本,如果法官的自律、自省能力不符人民期待,所有司法改革都將落空。陳嘉年法官懲處案遭否決,讓她覺得很沮喪,不只是院長,甚至連法官都可以不要。

司法院官員說,陳嘉年遭控在審理未成年少女遭性侵害時,不僅未通知社工在場,又將被害人父母趕出法庭,影響被害人權益,且庭訊過程,逾七成五時間不斷質疑被害人,讓被害少女深感遭羞辱、二次傷害,哭著逃出法院,隨即留下絕筆信控訴司法不公而離家出走;宜蘭警方表示,少女事後已平安被找到。

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梁毓芳認為,陳姓法官出了這麼多疏失,早已不適任,司法院人審會就算「下不了手」,至少應在考核資料備註紀錄。

此外,宜蘭地院去年調查一起延送卷案時,發現陳嘉年承辦的案件,延遲送卷長達一年十個月,損及當事人權益,且未將已遭羈押被告(審判時具軍職)撤銷通緝,軍方一再催促,才在四個月後撤銷通緝,另外,陳嘉年已連續三年考績乙等,遭移送宜蘭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議處。

宜蘭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日前決議,認為陳嘉年雖有怠忽,但情節非常輕,連「情節輕微」程度也不到,決議書面勸誡;但黃瑞華認為處分太輕,改為申誡處分,司法院人審會昨認為陳嘉年沒有重大疏失,否決黃瑞華建議的申誡處分,僅決議對陳嘉年「令飭嗣後注意」。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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