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改革為芻狗!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胡文輝   
2011-06-16

期待二十多年的法官法終於完成立法,不過,檢視法案內容,回應司法改革者概少、保障司法巨塔利益者實多,這是一部不及格的法律,因為,「人」,才是一切改革之本,法官法並沒有回應人民的期待!

司法是正義的最後防線,法官、檢察官被期待為正義守護神,但是,人民的感受卻天差地別,恐龍法官、濫權檢察官充斥,他們在司法巨塔保護下,人民權益受害無處訴,這是人民最期待於法官法之處。

有了法官法,人民的期待可望實現嗎?遭法官、檢察官濫權侵害,就有望申訴、平反嗎?恐龍法官、濫權檢察官就會得到懲處,為不當行為負責嗎?從法律條文及司法現實來看,人民卑微的願望,很難達成!

以宜蘭地方法院院長黃瑞華請辭力爭的一件法官懲戒案為例,人民權益受損大事,司法巨塔中卻認為「非常輕微」小事,不必懲戒,類似案例不少,放在新立的法官法,情況會改變嗎?司法巨塔內官官相護未解,無法寄望!

法官法的法官退場機制,啟動主導權在司法巨塔內,即使啟動,還要經法官評鑑委員會、監院調查、彈劾、移送職務法庭調查、審理,程序漫長要「過五關」,不知猴年馬月才走完?評鑑結果不公開、最後決定權在法官組成的職務法庭,如何避免官官相護?

對判決理由離譜、認知偏執、與社會脫節的恐龍法官,依據法官法竟無從懲戒,人民苦求的悲願都落空,卻把司法巨塔的官官相護法制化,鞏固司法巨塔,更令人質疑,為誰立法?為何立法?

法官法不符人民的司改期待,馬英九、賴浩敏卻稱是司改「里程碑」,這個里程碑標示的正是權勢者不仁,視人民如草芥、以司改為芻狗!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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