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坑殺義美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上燈台   
2011-06-18

義美合法廠房變成非法遭拆除事件,告訴我們:國民黨執政下「官商關係」遠比「企業良知」重要多了,沒有國民黨撐腰,三十幾年前位於「工業區土地」會變成「河川地」、合法取得建築執照的廠房也會變成違建,更可笑的是,官員強拆廠房還附贈危害安全的罪名!

某些腦殘民眾、媒體聽信桃園縣政府片面之詞,跳下來指責義美佔用河川地、危害居民安全,動輒舉牌說省政府民國65年就公告南崁溪河川區域線,看官用用腦袋想想,既然這樣,桃園縣政府為何核發建照?因為,這是一件省政府、桃園縣政府聯手擺烏龍,你畫工業區、我畫河川區、最後由民眾買單的無恥紀錄!

義美南崁廠始末:

64年10月2日,桃園縣政府公布工業區都市計畫界線,義美南崁廠即位於公告的工業區界線內,次年65年,台灣省水利處另行公告南崁溪河川區域界線,與工業區都市計畫界線重疊。

67年,義美於工業區內設廠,桃園縣政府核發建築執照,69年開工,71年完工,並領得使用執照,開始營運。

71年,台灣省水利局南崁溪整治計畫,將河堤界線大幅度向工業區內延伸,未發文公告,或舉行任何說明書,以致義美不知南崁廠部分土地變更為河川地,亦不知變更後之整治內容,繼續於將被徵收之原工業區土地上投資設廠。當時,桃園縣政府建設局仍然核發南崁廠土地為工業區之土地分區使用證明,使義美據以辦理增建廠房登記,投入鉅資興建污水處理池、廠房、電腦中心及辦公室等設施。

77年,蘆竹鄉公所於通知舉行整治說明會,通知義美:所增建廠房之工業區土地,已被「變更」為河川地而將被徵收;而河川對岸,則增加約六甲左右之河川新生地。就這樣!合法變成非法!

工業區土地變成河川地?這是國家公權力極致的表現,至於合不合理?有沒有必要?各位熟知國民黨官僚作風的網民應該知道,政府說了算!你可以訴願、打官司,不過,結果還是官員說了算。當時義美以「桃園縣政府與台灣省水利局間各行其事,導致原告之權益受有重大損害」、「計畫執行過程疏誤」、「憲法保障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等理由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審判長評事葉振權、吳仁、吳錦龍、林家惠、吳明鴻諸官只以「本件徵收案業為南崁溪整治第一期工程用地,核准徵收,尚無不合」,就是說「縣政府徵收」強過「憲法保障」。 :shock:

義美多次陳情、訴願、提起行政訴訟等行政救濟,挽救當初合法設置的廠房,另一方面,也配合政府「要求」,廠房退了25公尺,其餘土地於2006與桃園縣政府協議,配合縣政府河岸整治工程逐步拆遷。不過呢!桃園縣政府突然強行拆除,這就耐人尋味了。

對了,民國64年10月2日,吳伯雄擔任桃園縣長,公布工業區都市計畫界線,現在他兒子吳志揚拆除義美,這父子兩怎不先打一架?卻要人民受害呢?

Source: Taiwan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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