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門檻高 澄社促修法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1-06-19
「打開國會看法案!」研討會昨天舉行,黃國昌(右起)、徐永明、劉靜怡與黃偉峰等學者出席,就台灣民主深化與公投法進行討論。(記者林正堃攝)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鑒於公投從提案、連署到通過的門檻都太高,從無公投案能獲通過的前例,澄社昨提出公投法修法主張,希望將公投提案門檻降為萬分之一、連署門檻降為百分之一,且除非修憲公投,否則只要贊成票多於反對票,公投就算通過。

按現行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投提案連署,應達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八萬六六○九人),再經公投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進行第二階段連署,並須於六個月內完成百分之五以上選舉人的連署(八十六萬六○八一人)。完成連署的公投案,應經全國半數以上公民投票,有效票也須過半,才算通過。

換言之,公投案的通過,除須經重重高難度門檻外,至少還要八百六十六萬人投下有效票,才有通過機會。反對公投議題的陣營,只要發起拒投運動,很容易輕鬆封殺公投案。

澄社社長黃國昌昨在「開放國會與公民參與國會資訊數位典藏應用計畫」所辦的「『打開國會看法案!』能源、公民投票、非營利組織發展研討會」中,提出公投法修法主張。

澄社版本主張將提案門檻從千分之五放寬為萬分之一(一七三二人);連署門檻從百分之五降為百分之一(十七萬三二一六人);同時廢除公審會,改交由中選會判定公投案在形式上是否合乎規定。

澄社版本主張,除修憲公投維持現行門檻外,其他公投不設投票率門檻,只要結果贊成票多於反對票就算通過。人民也可透過公投否決條約或重大政策。

東吳大學政治系助理教授徐永明以博弈公投為例指出,馬政府當年不敢負起設置賭場的責任,才修法讓博弈公投排除公投法的超高門檻,由居民決定要不要賭場。未來政府面對棘手問題時,也可能循此模式,交給人民決定、負責,核四可能會成為下一個公投案。

徐永明建議先取消總統及立法院的公投發動權,讓公投聚焦於公共政策,不再是政黨惡鬥的工具,公投法才有進一步補正的空間。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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