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南院弊案 前院長石守謙等5人無罪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1-09-02

〔記者張文川、林俊宏、黃以敬、趙靜瑜/台北報導〕紛擾多年的故宮南院弊案,前院長石守謙、前副院長林柏亭(、機要秘書張蕙菁、非正式諮詢委員畢光健、王俊雄,被控修改招標規格、內定特定廠商、洩漏預算金額,士林地方法院昨宣判,五人統統無罪。

檢方指控 法院說無稽

士林地院在判決中多次點出檢方的錯誤,例如檢方僅根據南院籌建計畫書的「可行性研究」出現聯盛,就認定南院內定讓聯盛得標,法院認「實屬無稽」;還強調,故宮若已內定,「豈有將聯盛載明於籌畫書中呈報行政院,將犯意昭告天下之理」。士林地檢署則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

民進黨執政時期被檢方追訴的官員,除了石守謙昨天一審被判無罪外,近期高院更一審審理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涉貪污部分、台北地院審理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被控詐領「安亞專案」機密外交款案,也先後獲判無罪,且合議庭對當初檢方的起訴理由很有意見,比如邱義仁部分,法官認為明明有證據可證邱義仁根本未詐領,因此判無罪,檢方的草率起訴已引發外界質疑。

對於檢方起訴理由接連遭法院否定,檢察總長黃世銘表示,過去他在法務部政務次長任內,曾通函要求檢方起訴門檻,要讓相關證據完備並達到讓法官確信有罪的程度,檢察官起訴一定要有充分的人證及物證,而且主任檢察官、襄閱或檢察長不可以偷懶,不能只看起訴書而不看卷,必須發揮檢察一體精神,把辦案經驗傳承給基層檢察官。不過他也說,對於相關判決,如果法院判的是對的,檢方就放棄上訴;如果認為法院判的不對,檢方會提出上訴。

故宮南院弊案偵查期間,檢方曾在四十七天內四度聲押在學界和藝術界享有崇高聲譽的石守謙,追訴態度極為強硬,最後則獲一百萬元交保。石守謙如今雖獲判無罪,當時內心所受煎熬及痛苦可想而知。

石守謙 當年百萬交保

檢方當初指控石守謙等人洩漏預算金額;但合議庭引用政府採購法規定,招標底價才應是秘密,預算金額本來就可在招標公告時一併公開,檢方指預算金額應為秘密「顯有違誤」。

檢方也認為故宮機要秘書張蕙菁負責審查聯盛的投標資格,實際上卻是故宮總務室採購科負責審查,不是張蕙菁的業務,判決書直言檢方「有疏誤」。此外,「三公」公司參與的「南院相關標案發包作業服務費」被指非法招標,法院認為工程款僅八十四萬,未達一百萬的法定須公告招標的標準,且議價、簽約程序合乎流程,查無不法。

合議庭亦認為檢方未能證明石守謙等人如何影響評選委員態度,僅憑身為競爭廠商顧問、兼任評委的葉姓人士證詞就起訴,也未查證其他評委與石某等人的說法,且葉供述先後不一,有偏頗之虞。

故宮於九十三年籌建南部分院,九十六年爆發南院弊案,士林地檢署以正館工程涉「以小綁大」,又浮報展示櫃價格、水土保持計畫費用圖利廠商,起訴石守謙求刑十五年;九十八年六月,檢調又拘提石守謙等人,認為故宮違法招標,助「三公」公司取得八十四萬元工程服務費標案,內定南院工程標案給特定廠商聯盛公司,並洩漏工程預算給聯盛,同年八月起訴。

當年,一度傳出檢方辦案目標直指更前一任的故宮院長杜正勝,但起訴時杜正勝未列被告,杜正勝昨晚也拒絕評論本案,記者昨晚試圖聯絡石守謙、林柏亭、張蕙菁三人,都未獲回應。故宮則是態度低調,表示尊重司法。

Source: 自由時報

Comment: 對阿扁八年執政時期要有信心;切割扁家是無助民進黨未來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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