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都盟︰兩岸投保協議 欠缺國際仲裁 效力堪虞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1-09-10

〔記者李宇欣、彭顯鈞/台北報導〕海基會副秘書長兼發言人馬紹章昨表示,第七次江陳會最快會在九月二十八日於中國天津舉行,會中將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和「兩岸核電安全協議」。兩都盟召集人賴中強昨批評,少了國際仲裁的投保協議,實在看不出來有甚麼非簽不可的必要?如今的兩岸投保協議草案內容,只凸顯出馬政府一點都不了解台商的需求,完全看不出投保協議的效力在哪裡?

海基會︰第七次江陳會 最快二十八日舉行

行政院長吳敦義昨與媒體茶敘時表示,目前兩岸投保協議,重要條文部分還沒獲得共識,若有共識,洽簽之日不遠;若依然沒有共識,第七次江陳會日期就還不能確定。

吳揆指出,希望第七次江陳會談,能簽署核能安全協議、兩岸投保協議;目前人身安全部分,擴及台幹與家屬,不限於投資行為;人身留置部分,有關廿四小時通報家屬,以及通報對方的窗口,這部分仍有歧見,希望能談出結果。

賴中強表示,第七次江陳會談將要簽署的投保協議,目前僅看到中國加上「台商人身自由受限制時,二十四小時之內會通報家屬」這一項,但這種通報系統「不簽就有」;少了國際仲裁的投保協議,實在看不出來有甚麼非簽不可的必要?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會長高為邦也說,沒有國際仲裁的投保協議,最後只會淪為馬政府競選宣傳時的「虛假政績」,台灣與中國一旦簽署此協議,就是死路一條,且還會讓有意赴中國投資的台商,誤以為「中國是個法治的國家」。

二○○九年台灣與中國簽訂「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協議包含台灣承認在中國法院的判決結果,也就是當事人若被判有罪,從中國脫逃到台灣,台灣的司法體制也將會遵照中國的判決結果,在台灣執行。

高為邦批評,兩岸的法院和司法制度處在「不對等」的基礎上,中國的法律品質遠低於台灣,馬政府貿然和中國簽署司法互助協議,讓許多台商在中國受害、受騙,被中國法院惡意定罪,逃回台灣還要被抓去坐牢、服刑,試問馬政府,這種司法互助協議的合理性在哪裡?

有關投保協議中沒有國際仲裁,引起外界質疑,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劉德勳表示,他不針對個別項目做說明,陸委會了解台商的需求。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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