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建核四不是總統的一句話決定的
不吐不快 - 同修的文章感言
作者 陳前總統水扁先生 | 贊凡   
2011-10-12

八月八日媒體報導,呂前副總統在一場「救地球,保台灣」的保安座談會表示,她將在總統大選前走遍新北市各個行政區,推動公投廢核四,她一定要在總統大選前達成廢除核四的目標。呂前副總統又說,當初陳前總統一句話停了核四,後來大法官認違反立法院決議是違憲,於是核四復工。「如果是我下令,就算是停建核四違憲,就算被罷免,我仍會去做!」

對呂前副總矢志「救地球,保台灣」的宏願,給予最高肯定。對公投廢核四要在明年一月十四日總統大選前達成,不得不表示欽敬之意。但有關二○○○年民進黨政府停建核四的政策決定過程,呂前副總統的說法容或與事實有些出入。

民進黨在二○○○年取得中央的執政權後,經濟部林信義部長針對核四存廢的爭議,邀請學者專家成立一個再評估委員會,經過幾個月的開會討論提出專業的評估報告,作成停建核四的建議結論,於二○○○年十月二十七日正式向行政院會提出報告,並決議停建核四。絕非總統的一句話停了核四。

而核四停建的憲政爭議,司法院大法官並未解釋認為違反立法院決議是違憲。二○○一年一月二十日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五二○號解釋,係認定行政院停建核四的決定是停止執行法定預算項目,基於其對儲備能源、環境生態、產業關聯之影響,並考量歷次決策過程,以及一旦停止執行善後處理的複雜性,自屬國家政策之變更,仍須儘速補行政院長或有關部會首長適時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之程序,其政策變更若獲得多數立委之支持,先前停止相關預算之執行,即可貫徹實施。倘立法 院作成反對或其他決議,則應協商解決,或根據憲法現有機制選擇適當途徑解決僵局。

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釋,指出行政院停建核四是國家政策的變更,必須得到國會多數的支持始得貫徹實施,否則國會多數反對,就應協商解決或依憲政體制尋求適當解決方案。這是權力分立制衡的民主原理,不是哪一個民主政府可以一意孤行,無視國會的存在;甚至在現代法治國家,可以倡言,「如果是我下令,就算是停建核四違憲,就算被罷免,我仍會去做!」

民主先進的美國,歐巴馬政府為了提高債務上限,和共和黨控制多數的眾議院對槓。依據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對於法律批准的合眾國公共債務……,其效力不得有所懷疑」的規定,美國總統其實是可以自行決定提高債務上限,並不需要國會同意。三十年來,美國曾經提高債務上限四十次,國會從未杯葛過。但這次共和黨內的次級團體「年輕之槍」(Young Guns)的成員,不受傳統的束縛,揚言行政部門如不接受大幅削減預算支出,將不惜讓美國政府違約倒債,同時恫嚇歐巴馬膽敢動用憲法第十四條修乙案,則立即發動彈劾總統。歐巴馬並未說出「就算被彈劾,我也要提高債務上限」的話,而是尋求與國會的妥協,屈服於「年輕之槍」眾議員所提的方案。

核一、核二、核三早在國民黨執政時就已興建完成並商轉,即將面臨陸續屆齡除役問題。核四爭議最大,立法院曾經做過停建的決議。貢寮鄉民及台北縣民在尤清縣長時代都分別辦過公投反對核四的興建。我在市長任內也舉辦「市民投票」,與一九九六年總統大選同日舉行,投票率超過六成,過半數以上的市民贊成核四停建。 民進黨是一個重視環境生態保育的綠色政黨,黨綱明定反核、廢核、非核的堅定立場。因此在首度政黨輪替後重新評估核四存廢的重大爭議,並不令人意外。當時沒 有日本福島核災的發生,只有美國三浬島、蘇聯車諾比核災的教訓。台灣的核電廠蓋在人口稠密的南北兩端,尤其大台北就有三座,又都在斷層帶上,加上核廢料的終極處理迄無安全無虞的答案。過去政府一再宣傳不建核四,就會缺電、限電、停電,經過專業評估並非如此,備載容量還超過核能電量,如果再開放民間發電及改善中寮輸配電系統,讓南電北送,十一年來沒有核四,也從未曾缺電過。二○○一年立法院朝野黨團達成「非核家園」的共識,並納入《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 這是一大進步。詎料吳揆卻將「非核」家園曲解為「核安」問題。

二○○○年民進黨決定停建核四時,李登輝前總統及中研院李遠哲前院長都是反對的。當時泛藍立院黨團發動罷免總統、副總統,呂前副總統還抗議說,她才就職未久,也沒做錯事,為何連副總統也要罷免?如今看到呂副總統「就算被罷免,仍會去做」的豪情壯志,更是感佩。

蔡英文主席在黨內總統初選時提出「二○二五非核家園」的主張,之後才有德國梅克爾總理的「二○二三廢核國家」,和日本菅直人首相走向非核的藍圖。蔡主席同 時主張「推動核四不商轉,相信國會就可處理,不需核四公投」。我完全認同,也呼籲綠營幹部及支持者能夠力挺,以下幾點淺見,供讀者指教:

一、核四停建又復工,不是大法官解釋違憲,而是朝小野大,無法得到國會的多數支持。

二、蔡英文總統政見「核四不商轉」及「二○二五非核家園」要能實現,除了總統要贏,更要取得立法院的過半席次。

三、民進黨及台聯黨四度提出反ECFA公投案,全部被「公投審議委員會」封殺。只有贏得立委過半數,才能補正《公投法》,將「公審會」取消,並降低公投過關門檻。

四、澎湖博弈公投投票率四二%,低於三次全國性公投的四五%,但前者公投過關,後者未過。目前推動核四公投有其難度,何況又要跟總統大選脫鉤舉行?

五、選舉與保安並不衝突,透過輔選亦可宣達廢核理念,蔡英文「核四不商轉」與呂副「廢除核四」並無太大的不同,沒必要一分為二,分散戰力!

source: 陳前總統辦公室,原載於:壹週刊542期陳前總統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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