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修法 蔡籲馬不要迴避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1-10-23

〔記者黃淑莉、林恕暉/綜合報導〕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昨日南下雲林,對於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前推動公投問題,蔡英文表示,她與馬英九總統見不見面不重要,但和平協議牽涉台灣將來利益及現狀的改變,她呼籲馬英九慎重考慮,修法在啟動兩岸政治協商前,都必須取得人民的授權,樹立民主典範,也為台灣民主及主權設下一個保護傘。

蔡英文強調,兩岸和平協議牽涉台灣將來非常重大的利益,也牽涉台灣現狀的改變,民調顯示絕大多數民眾都同意公投來決定,現行的公投法真的不夠,請總統不要迴避,而應慎重考慮,更不要輕易拒絕,這不是選舉議題,不只未來一週內,她會持續呼籲馬總統面對這個問題。

吳談國統綱領 蔡表不安

至於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可依國統綱領的架構,以「自由地區」及「大陸地區」的名義簽署,蔡英文昨也批評,身為總統候選人副手及行政院最高首長,講這樣的話令人感到不安與憂慮,若這也是馬總統的立場,更讓人感到不安與憂慮。

蔡英文表示,國統綱領是以「一個中國」為原則,以「統一」為目標,和平協議的協商就是推向終極統一,令人不安,而且在沒有人民的具體授權下進行,更令人感到不安。

兩岸政治協商 綠籲公投

對於總統府前晚表明拒修公投法納入兩岸政治協商公投機制,民進黨發言人梁文傑昨表示,馬英九對兩岸和平協議的態度閃爍模糊、立場搖擺,馬英九應出面說明修公投法有何窒礙難行之處,既然認為和平協議要公投,就應讓兩岸政治協商公投機制納入公投法。

梁文傑說,公投法第十六條規定立法院可通過提出公投案,第十七條也規定總統可在防禦性狀況提議公投,卻沒有任何條文強制當國家主權狀態可能改變時,必須經人民公投決定,民進黨因此主張,若與中國進行政治協商,行政部門有將該協商主動交付公投的義務。

梁文傑指出,台灣人民有權決定自己的未來,馬總統若真認為和平協議要公投,就應該支持兩岸政治協商須交人民公投入法,讓總統與行政部門的義務與責任受到法律的明確規範。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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