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統綱領》的廢除
不吐不快 - 同修的文章感言
作者 陳前總統水扁先生 | 贊凡   
2011-11-23

今年九月一日媒體報導馬英九總統說,《國統綱領》早就廢掉了,他任內不會恢復「國統會」及《國統綱領》。

AIT前處長楊甦棣有一次在總統府的私下會晤裡,我提到《四不一沒有》的信諾,他則說「一沒有」早就沒有了,因為《國統綱領》已經被我廢掉了!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我召開國安高層會議,並在會後宣布會議結論:「國統會終止運作(cease to function),不再編列預算,原負責業務人員歸建。國統綱領終止適用(cease to apply),並依程序送交行政院查照。」美國國安會立即表示對台灣政府處理「終統案」的理解與肯定,美方會繼續敦促北京應與台灣民選領袖開啟對話。

《美國之音》則在總統府二月二十七日的記者會後,發出一則〈台灣官員強調終止與廢除無區別〉的報導,內容是總統府和國安會兩大秘書長陳唐山、邱義仁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所說的。

但白宮發言人麥克里蘭表示,就國的了解,國統會、國統綱領並沒有「廢除」(abolish),而是「凍結」(freeze)。前AIT理事主席、當時擔任布魯金斯研究院東北亞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卜睿哲,則表達他不了解美國政府何以會將「終止」(cease)能讀為「凍結」(freeze)?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批評「台灣當局」終止國統會與國統綱領,是對「一個中國原則」和台海和平穩定的嚴重挑釁,國台辦更指責將「廢除」改為「終止」,只是玩文字遊戲而已!

劉世忠在其《歷史的糾結─台美關係的戰略合作與分歧(二○○○─二○○八)》一書第一四二頁,形容「華府與台北就在『一個終止,各自表述』的情況下化解 『終統』的爭議。」在「終統案」告一段落才履任的楊甦棣處長事後坦承早已「廢統」,國統會和國統綱領都被我廢掉而沒有了。二○○六年反對我「廢統」的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在五年多之後也不得不承認「國統綱領早就廢掉了」,這是另類的「台灣共識」!

二○○○年大選時,我曾私下向美方承諾,我當選後「不會宣布台灣獨立,不會將兩國論入憲,不會舉行統獨公投」。二○○○年一月三十日,我以總統候選人身分發表被稱為《陳七項》的兩岸政策,宣示「台灣已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沒有宣告獨立或變更國號的問題,也沒有兩國論入憲的問題。」

二○○○年四月十三日,我是總統當選人,我在跟美國聯邦參眾議員的視訊會議,特別重申我的「四不」政策:在我主政期間,台灣不會將「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入憲,不會舉行統獨公投、不會變更國號;也就是說,除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動武、侵犯台灣,否則台灣不會去宣布獨立。

二○○○年五二○就職演說,我提到「只要中共無意對台使用武力」的「四不一沒有」,是首度承諾「也沒有廢除國統會與國統綱領的問題」。主要是李前總統在大安官邸兩度告訴我,擔任總統有「兩根柱子」不要去碰觸它,就是《中華民國憲法》及「國家統一綱領」。後來我把《國統綱領》的議題放進就職演說,從「四不」 變成「五不」。

直到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馬英九主席接受美國《新聞週刊》國際版專訪,在回應兩岸統一時間表的問題時,馬英九表示國民黨的目標是「終極統一」,而且是依循《國統綱領》的國民黨黨綱而來。讓我驚覺到,《國統綱領》原來是「終極統一」綱領,尤其二○○三年完成公投法制化,二○○四年推動首次全國性公投,二○○五年完成公投入憲,結果發現住民自決台灣前途的公投如只有「統一」的結論的,而沒有「台獨」等其他選項,民主公投無異是假的。

馬英九提出《終極統一論》,迫使我不得不在十天後的「元旦談話」,點名批判某政黨主席接受國際媒體專訪,公開表示「統一」是該黨的終極目標;並以「台灣是我們的國家,土地面積三萬六千平方公里,台灣的主權屬於兩千三百萬人民,並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的前途只有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才有權決定」來回應。《國統綱領》是「以黨領政」的產物,未經立法院審議。國統會則是無法源依據的黑機關。《國統綱領》在一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由國統會通過,接受「一個中 國」、主張「終極統一」,其目標分短、中、長程三階段,長程即為協商統一。

我在二○○六年一月初透過《新台灣週刊》釋放「應思考是否廢除國統會與國統綱領」的風向球;並利用一月二十九日農曆春節大年初一在麻豆的餐會,提出認真思考國統會與國統綱領廢除的適當時間,以彰顯台灣主體意識。

二○○六年二月中旬小布希總統派來五人特使團密商「廢統案」,我在總統辦公室親自說明為何要「廢統」的理由,要點包括:一、立法院決議總統府所有沒有法源依據的黑機關應停止運作,國統會是其中之一;二、《國統綱領》最終目標是統一,違背「主權在民」的民主原則;三、美國對台政策是兩岸歧見應「和平解決」,「終極統一」違背美國「一中政策」;四、「四不一沒有」必須符合中國無意對台動武的前提,但《反分裂國家法》授權中國對台動武的法源基礎,堅持一中原則,實現和平統一,與《國統綱領》完全一樣,台灣都無法接受;五、《國統綱領》預設「終極統一」,構成國民黨陣營抵制對美軍購的障礙;六、國民黨在二月十四日刊登報紙正式將「台獨」列為選項,《國統綱領》自無存在必要;七、「四不一沒有」的「一沒有」不是重點,國統會一九九九年四月之後,未再開會應可廢除,《國統綱領》停止適用,應不違背「四不一沒有」。

經我妥為說明後,美方官員事後坦承有被我說服,但希望能以「凍結」取代「廢除」。但我沒有採納「凍結」(freeze)字樣,我裁示使用「終止」(cease)來代替「廢止」(abolish)。美方對最終的用語覺得「還可接受」。據悉,小布希總統第一時間接獲國安顧問報告時,也很高興。

馬總統不諱言《國統綱領》早就被我廢除,在他任內不會再恢復,然綜觀三年多來馬政府的所作所為,雖無《國統綱領》之名,卻有《國統綱領》之實!《國統綱領》的三階段目標,近程為交流互惠,中程為互信合作,長程為協商統一。馬總統拋出將推動兩岸和平協議的議題,未來也不排除政治對話,無疑地應已進到「協商統一」的長程階段目標!

至於吳揆近日還在提《國統綱領》的適用,那是不清楚狀況。

source: 陳前總統辦公室,原載於:壹週刊548期陳前總統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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