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不為政治鬥爭服務
聖山教育 - 楊緒東專欄
作者 楊緒東   
2006-11-04
如果陳水扁總統因國務機要費下台,是台灣人要即刻覺醒的時候了,一個檢察官可以逼阿扁總統說出國家最機密的交易,而以主觀的判斷來起訴總統或總統夫人,就太猖狂無知。過去國務機要費,會因為總統位居國家首座,凡經總統簽發就可以pass,老蔣、阿國、阿輝伯…皆如此,現在換成民主阿扁,進入非黨國一體的時代就可以質疑阿扁,由2000年到2006年不斷配合KMT黨國老賊,每天亂來,坐令藍軍配合紅軍胡作非為,檢調司法能做出公平的政治審判嗎?
全民選出來的總統非一般司法案件,其層級到達國安的程度,檢察官可以因阿扁總統的保密,不能公開宣告,而判定總統公器私用,台灣國的總統只能在台灣國的政治法庭來審理,阿扁的案子在六年的無厘頭倒扁政治活動中,有多少是非道理的立基點?於政治操作下,檢察官何德何能,選在此刻起訴陳水扁?於因循中華民國總統職權的當下,審計部有何權限要台灣人總統遵守審計部的行政命令?而此命令只及於陳總統一人而已!
在台灣的中國黨,以配合中國人執政掌權為第一要務,六年來以打倒台灣國阿扁為最高目標,現在假借司法判決之名,雞蛋挑骨頭,要阿扁入罪,台灣人能接受嗎?司法檢調人員仍然只願意相信要相信的人,如紅色邱毅、馬英九、宋楚瑜之流,而不願意相信全民總統阿扁,事實上,現在的阿扁當家,還是統派泛藍赤軍在執政。
台灣的司法亦是亂象之源,依政治勢力與黑金特權的壓力來辦事。真正的罪犯,有政治背景,或是相關權力的加持,就會判決無罪。
現在大家知悉的興票案,拉法葉案,邱毅案、馬英九特支費案、郝伯村特權案、審計部長蘇振平案、、、,不勝枚舉,其間引發的金錢糾葛不嚴重嗎?有沒有在辦?證據不足無罪乎!
阿扁既然肯薪水減半,怎會污一千多萬的國務機要費,還會為了要污錢借發票來合法化?其被起訴的最大理由,就是不相信阿扁所言,要阿扁一一洩密,檢察官能扛得下嗎?有如此能耐嗎?這位檢察官為台灣國人民所信服嗎?太看不起台灣人阿扁當總統嗎?一個全民選舉的總統,要因為被一個檢察官的起訴,就剝奪全民意識嗎?那麼蔣介石、蔣經國、宋美齡,歷代的總統與夫人,皆要拿出來再審理才對!
台灣人要了解今日阿扁困境,雖有些咎由自取,最大原因在於因循舊制,而處處迎合中國黨,喪失執政的威望與公義;但是反過來而言,阿扁受到中華民國體制與中國、美國的牽制,亦是事實。
現在台灣人民要如何挺住台灣政權呢?就是分明敵我,認清中國黨急於要消滅台灣國的事實。我們要求阿扁不得下台,運用這一年多的時間,做出台灣國人民的要求,實踐他的承諾,反正到了這個地步,也不必多考慮進退的問題,可以放手一搏,就運用此段時間,建立是非分明的制度,徹底切割中華民國的黑金特權共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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