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短報選舉結餘 妻匯海外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08-08-15

扁幕僚:累計匯六億餘元

〔記者蘇永耀、施曉光/台北報導〕陳水扁前總統昨日首度承認,妻子吳淑珍曾將部分選舉結餘款匯至海外,今年初才向他坦承,他事先並不知情,知道後決定移做國際外交與公共用途。阿扁幕僚之後補充說,相關款項累計約兩千萬美元(合台幣六億餘元),若干經費已用於涉外事務。

陳水扁也公開向國人道歉,表示從市長到總統大選四次選舉有競選經費申報不實之事,「曾經做了法律所不許可的事」。

坦承做了法律不許可的事

前天出版的壹週刊爆料扁珍利用媳婦黃睿靚及黃家人的帳戶匯款海外,立委洪秀柱昨又召開記者會,質疑黃睿靚去年二月在瑞士開設兩個海外帳戶已遭瑞士聯邦檢察署查封,她出示一份今年六月瑞士聯邦司法部的來函,請求我政府提供刑事案件司法協助的公文,指扁家族透過黃睿靚在瑞士設立兩個帳戶,以及在國外成立公司進行洗錢,流動金額約新台幣九億多元。

稱今年初吳淑珍才告訴他

在洪秀柱記者會後,陳前總統決定出來說明,他在律師李勝琛陪同下首度在個人辦公室召開記者會,但以不宜久坐為由,未接受媒體提問即離去。

陳水扁說,幾次選舉他不曾接觸選舉經費,選舉結束如有剩餘也都由吳淑珍掌管。今年初吳淑珍首度向他坦承,部分選舉剩餘款匯往海外,沒讓他知道。

他說,吳淑珍指這是預留總統卸任後做公共之用,但他知道後馬上決定全移做台灣國際外交工作及其他公共用途。

他強調,有人說這是國務機要費匯往海外,甚至是所謂巴紐案、華揚史威靈案等,都絕非事實。國務機要費他全部可以交代,既無犯意,也無犯行;至於巴紐案、華揚史威靈案,他分別作證過,絕對清白沒問題。

強調皆與國務費案等無關

陳水扁認為,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政治獻金法」施行前,競選經費申報法制不備,候選人申報不實乃眾所周知之事,這是很多政黨候選人最大困擾。但良心告訴他,不能再繼續騙自己、騙別人,他決定選擇坦白。

阿扁並表明,從政以來,個人不貪不取,唯一拿過別人的錢,就是為了選舉必須籌措經費。為拚選舉、爭取選票,他全力以赴,「完全沒有時間去管鈔票」。選舉結束如有剩餘,都由吳淑珍掌管。

陳水扁強調,這些捐款不是一己所有,必須用之於公。尤其民進黨無黨產,亦無黨營事業;選舉剩餘款除了投注下次選舉資金,另外,當他以黨主席或從政黨員身分,面對不公平的政黨競爭,必須將選舉剩餘款輔選黨所提名的候選人。

對目前海外帳戶情形,陳水扁幕僚表示,由於是吳淑珍經手,加上夫人自己也說記不清楚,因此陳前總統確實不知具體狀況。但這一切都可接受公評,相關情況檢調都可以去查清楚。

對於陳水扁在記者會的說法,洪秀柱說,如果真是光明正大把錢轉匯國外,為什麼要成立公司?還把責任推給老婆,「算是男人嗎?」

至於黃睿靚瑞士帳戶資金是否是選舉剩餘款或與其他弊案有關?洪秀柱表示「很難說」,非她能力範圍可以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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