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中國黨 建立台灣國(下)
聖山教育 - 楊緒東專欄
作者 楊緒東   
2006-12-06
國民黨在總統大選之前,就已經知道宋楚瑜在1992年黨秘書長時期、省長時期、省長選舉時期等,盜領了黨的資產。當報紙報導這件事情時,宋楚瑜也承認自己曾經匯款一億四千萬新台幣到美國去。但是經過調查,宋楚瑜的不明資金又增加了二億四千萬元。宋楚瑜表示,這筆資金是李登輝交給他的,因此要將錢還給李登輝。經過再三的調查,宋楚瑜盜領的公款最後累積高達十一億七千六百萬元(約三千萬美金),這麼龐大的款項宋楚瑜再也無法提出說明,盜用公款的事實罪證確鑿。
宋楚瑜的妻子與小姨子擅自借用32個人的名義,匯款給宋楚瑜在美國的兒子時,匯款單上清楚記載了要用來「購買不動產」。調查結果,也讓大家明白了宋楚瑜的兒子在美國擁有五棟不動產。宋楚瑜犯了盜領公款、違反匯兌法、違反財產申報法等罪。而且宋楚瑜偽造國民黨印章的事情也被揭發。這些罪,都屬於重大刑事犯罪,但是國民黨卻只將宋楚瑜的盜領公款,提請「民事法庭」而已。被宋楚瑜小姨子利用來匯款的銀行名稱為中興票券公司,因此這件案子就被稱作「興票案」。
總統選舉結果出爐,宋楚瑜的得票率繼陳水扁之後第二高,國民黨的連戰慘敗。宋楚瑜於是成立親民黨,擔任黨主席。不過民間百姓,仍然十分關心宋楚瑜身為刑事犯主角的案情發展。
不過受理這件案子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泰文在今年1月20日,突然聲稱「找不到宋楚瑜盜領公款的事實」,判決興票案予以不起訴處分。這項宣佈也引起社會上轟隆的批判。到了2月7日,國民黨宣佈「為了政黨間的合作」,放棄興票案的上訴。國民黨的這項決定,又引起一連串的批判。世界上哪有這種與偷了自己財產的人握手合作的笨蛋?
負責調查的洪泰文檢察官只傳喚過一次宋楚瑜。洪泰文說明,在傳喚的過程中,宋楚瑜幾度無法說明事實,辯稱自己忘記了。而且檢察官從未傳喚原告方面的國民黨員。如果宋楚瑜辯稱那些錢是李登輝給的錢,傳喚李登輝自然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在這個情況下,偏袒、濫用權利的檢察官,顯然也做出了違法的判決。
除了洪泰文外,監察院也對宋楚瑜進行了調查。監察院發表的結果,與洪泰文證據不足的判決完全不同。洪泰文於是向媒體辯解「興票案的調查作業極度困難」資金動向非常複雜。銀行帳簿公私不分,同一本帳簿上有公家的款項也有個人的款項。」但是洪泰文並未將這些事實提列為盜領公款的證據。從客觀的角度來看宋楚瑜偽造印鑑將國民黨的公款納入私人戶頭,並且違法匯款到國外去,這些都已經是罪證確鑿的事實。
由於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與洪泰文的不起訴判決結果差異太大,因此要求重新調查的呼聲也很高。對此,檢察官表示「原告國民黨已經放棄上訴,因此不能重新進行調查」。對於這一點,司法改革委員會幾度上告,終於在4月3日,法院宣判「雖然這個案子證據不足,但是只要能提出新證據,就能重新調查」。目前這個案子正根據刑事訴訟法重新展開調查。不過重新調查至今已經經過3個月時間,仍然不見傳喚其他證人。
宋楚瑜是政壇上的一號大人物,如果他被宣判有罪,親民黨將會潰散。但是在罪證這麼齊全的情況下,宋楚瑜卻依然獲得「證據不足不起訴」的判決,台灣的司法可以說等同是一個死法。
「台南地方法院拘留市長」案,是有關檢察官與法官勾結,將主張台獨的台南市長予以違法拘留的事件。
台南市長張燦鍙是一位優秀的大學教授,過去在美國擔任世界台灣獨立聯盟(WUFI)近20年的主席,之後回到台灣進入政壇。但是在台南的地方法院,有許多敵視獨立的外省人檢察官、法官。而且更不合理的是,竟然有兩對以上的夫婦,分別擔任檢察官與法官的職務。這樣的檢察官與法官的組合,怎麼可能做出公正的裁判呢?
2000年8月,台南地檢署發表有關台南市運河沿岸的建設資料,以收賄罪逮捕、起訴了建築課長。這就是台南市長遭地方法院拘留事件的開端。張燦鍙市長遭台南地方法院以「包庇部下,勾結商人得利」的罪名,由檢察官陳誌銘求刑12年。張市長在開始提起上訴時,抗議檢察官將消息走漏給媒體,也要求法務部對該檢察官進行司法調查。
但是受理這項抗議的法務部在同年10月,將張市長的要求內容與資料交給台南地檢署,命令檢察長進行調查,當然這些事情陳誌銘檢察官很快就得知了。這麼一來,陳檢察官又以另外一件工業區開發工程的案子,張市長有收賄嫌疑的罪名提起公訴,對張市長求取七年徒刑。這是檢察官的報復行為。
2001年4月,正當法庭在進行審理時,陳檢察官向法官表示「市長有企圖湮滅罪證之虞」,要求立即逮捕市長發監拘禁,法官也立即同意了檢察官的要求,將市長逮捕。更可議的是,當場已經有媒體的攝影機在待命,張市長遭逮捕的畫面也在電視畫面上實況轉播。
當天下午的記者會上,檢察官趙中岳描述「從一週前他們就開始演習如何逮捕市長」。換句話說,法院與地檢署在未判之前就已經事前計畫好要逮捕市長,並且經過演習。而且法院為了讓市長遭逮捕的畫面能在電視上播放,開庭以前也連絡好媒體記者。
不僅如此,在審判的幾日前,有一位自稱是國家安全局的人員打電到台南市長辦公室,聲稱只要付「運作費用」給檢察處長林朝陽,就能夠解決這次的事件。市長辦公室立即錄下這通電話的對話內容作為證據,並且打電話到該男子所說的電話號碼,果然是林檢察官接聽電話,而且林檢察官也確認該男子所說「運作」內容,並且親自指定秘密的見面地點。也就是說,林檢察官要求台南市長賄賂他。
張燦鍙市長被監禁了一個月左右,禁止見客並且單獨收監。5月16日,台南高等法院審查這個案子,判定「檢察官無法提出證據,沒有任何根據必須將市長監禁」,讓張市長交付保釋。但是法院的法官卻表示「張市長有逃跑之虞」,要求市長交付200萬新台幣的保釋金。張市長拒絕,表明「拒絕繳付保釋金」。張市長說,只要繳付保釋金就等同認罪,法院應該給予無罪開釋,因此張市長拒絕離開被監禁的房間。當天晚上,兩百多名市民前往法院抗議,在這股壓力下,張市長才被釋放出來。但是法庭以烏有的罪名監禁市長,這項責任仍然未被追究。
張燦鍙市長雖然已經獲釋,但是報紙的報導早已使張市長名譽蒙羞,一般都認為張市長在年底的選舉鐵定落選。報紙媒體至今仍做許多「張市長收受賄款藏匿在友人的名義下」,「部下背負罪名,為市長犧牲」等等不實報導。
主張台灣獨立的張燦鍙先生,他的政治生命在地方法院與檢察處的勾結陷阱下就此被葬送掉了。
依法辦理社會案件的法官肩負著重大的責任。不論事件的大小、金額的多寡,從小人物到政壇上的大人物,只要缺乏正義、公平,這個社會就會產生不平,只要社會有不平,就會引發社會運動,嚴重時甚至造成革命運動發生。台灣的特權階級在犯罪時不受裁判,特權法官也使許多無辜的人民受害。
國民黨之所以在選舉中會敗北,是因為「黑金政治」,也就是黑道介入政治,不當資金竄流所致。即使新政府上任,舊政權的黑金體質仍未見改善。軍艦採購案的海軍貪污事件中,元兇直指前行政院長郝伯村,但是至今還是無法將他繩之以法。
期待新政府能更加努力。
結語:
敢辦中國黨馬英九嗎?敢辦中國黨郝伯村嗎?過去中華民國法律,只會針對台灣國官員法辦,輕輕放過宋楚瑜,而連小尾泥鰍的邱毅,亦能被縱容而逍遙法外,走體制內的台灣人,就用選舉來調適,行體制外的台灣國人民,須有制憲、正名的有效行動。制憲正名也可以在體制內進行,若還是有太多中國黨的阻力,剩下來的路,就會是所謂全民抗暴運動。我個人主張,體制內選舉與體制外革命並行,而台灣建國的最終目標,須結合各台灣國大老,共同研商建國的步驟,千萬不可以自以為台灣已經是實質獨立的國家,就放心不幹。依現實台灣政治狀況而言,台灣的立法院還是中國黨優勢,行政官員是舊制養成,統派佔多數,台灣的教育大中國主義還是主流,阿扁現在是虛級化總統,行政院長則是軟腳蝦,外交、情報偏藍,而軍力受阻於中國黨,司法檢調如是一般,故台灣國的總統執政,還是無計可施,故曰:台灣國還是中國黨所掌管,台灣國人民必須自立自強了。

 Facebook! Plurk! LINE s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