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民主在蘇格蘭的實踐與啟示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黃國昌/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   
2014-09-16

到底是「Yes Scotland」,還是「Better Together」,四百萬名蘇格蘭住民,即將在本週作出決定。九月十八日蘇格蘭所舉行「蘇格蘭應否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Should Scotland be an independent country?)的公民投票結果,無疑地將深刻地衝擊蘇格蘭人的生活與未來。

一般人所通稱的「英國」,事實上是由「英格蘭」、「威爾斯」、「蘇格蘭」及「北愛爾蘭」所組成,正式國名為「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蘇格蘭在一七○七年與英格蘭合併之後,雖然在許多脈絡中仍被以「國家」(country)相稱,英國政府也曾以「國中之國」加以描述,不過,蘇格蘭卻已非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sovereign state),不僅欠缺獨立的國防與外交,即使在一九九七年「權力下放公民投票」(devolution referendum)獲得通過,並透過設置蘇格蘭議會而被賦予更大的自治權限之後,許多攸關蘇格蘭發展的重大決策,仍是由英國政府所決定。

蘇格蘭理性權衡

也正是因為如此,蘇格蘭獨立運動的步伐從未止息。即便與英格蘭同處一島,經濟活動與社會生活也已與英格蘭緊密結合,但是許多蘇格蘭人依然認為關於蘇格蘭應該成為什麼樣的社會、追求什麼樣的未來,應該也最適合由蘇格蘭人自己決定,而非由倫敦一群出身望族、自視甚高的精英政客所左右。對於一向不喜歡被稱為「英國人」(English)的蘇格蘭人(Scots)而言,獨立運動在相當程度上與民族主義的情感與自我的身分認同緊密連結,當然也與蘇格蘭具有獨特的歷史文化傳統脫不了關係。不過,進一步了解訴求蘇格蘭獨立陣營所提出的理由,可以發現蘇格蘭人對獨立的追求,絕非僅限於情感上的因素,其中更帶有許多理性的思考與權衡,希望能不再受英國掣肘,將蘇格蘭打造為一個更為重視公平正義的社會與國度。一個清楚的例證是,在目前正反雙方勢均力敵、相距可謂在誤差值範圍內的最近民調中,十九歲至四十五歲的青壯選民有五十六%支持獨立,顯著地高於四十四%的反對聲音。

這場獨立公投之所以能夠發生,最大功臣無疑是「蘇格蘭國民黨」(SNP)持之不懈的努力。在二○○七年蘇格蘭議會選舉時,「蘇格蘭國民黨」即以在二○一○年舉行獨立公投作為競選主軸。選後「蘇格蘭國民黨」成為第一大執政黨,開始舉行關於蘇格蘭未來變革的「全國對話」(National Conversation),針對蘇格蘭到底應該只爭取更大的自治權力,還是應該根本追求獨立,進行全國性的諮商會談,邀請蘇格蘭社會各階層參與,帶動蘇格蘭人對此議題的熱烈討論。最後雖然因為處於少數政府地位的「蘇格蘭國民黨」,未能掌握議會過半席次而使得交付公民投票的議案胎死腹中,但是並未使得該黨因此放棄自己的理念。在二○一一年的議會選舉中再度作出如果執政將舉行獨立公投的承諾,終於獲得選民支持而在一二九席中取得六十九席的過半席次,不僅成功促使英國國會同意此次公投的舉行,更在選後積極地推動立法,履行競選承諾,並深入鄰里宣揚獨立的理念,自二○一二年開始發起支持獨立的連署,爭取每一位選民的認同,迄今共累積了超過百萬份的連署支持,在公投舉行的前夕,終於將蘇格蘭獨立的聲浪推上了歷史的高峰。

英國的民主風範

在這場引發國際高度關注的獨立公投中,無論是蘇格蘭議會,還是英國國會,都展現了高度的民主風範,充分尊重蘇格蘭住民自決的權利。正反雙方雖然立場迥異、論辯激烈,但彼此都同意,所有不同的意見都必須享有在公正的程序中獲得公平審視的機會。雙方陣營也都努力地促使整個蘇格蘭社會加入討論,從國債的負擔、英鎊的使用、北海的石油、歐盟的加入、經濟的前景、政治社會制度的改革、到國防外交的規劃等層面,都能夠進行充分的民主審議。同時,蘇格蘭獨立公投採用符合民主原則的「簡單多數決規則」(simple majority rule),未設置投票門檻,不僅尊重多數的結果,更使得公民投票可以公平進行,不會讓立於反方命題者取得不當的優勢,更不會發生鼓勵民眾不要投票的反民主荒謬現象,真正促進全民的參與。在此基礎上決定蘇格蘭人共同的未來,體現民主制度絕非只是最後的投票,更是在過程中充分審議討論、在決定後共同負責的精神。

「台灣的前途應由二千三百萬人共同決定」這個命題,雖然已為朝野政黨所共同承認,可謂已成為台灣共識。但是,如何讓這個共識不僅僅流於政客欺騙選票的口號,而是成為能夠真正落實的理念,我們還有很多功課要做。這次蘇格蘭所舉行的獨立公投,無論結果如何,都可帶給我們豐富的啟示與深刻的反思。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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