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巴爾的摩暴動看台灣警察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民報/社論   
2015-05-03

美國巴爾的摩種族摩擦暴動,雖在州政府宣布宵禁及派國民兵進駐協助警方處理紛亂之下,暫告平息息,但這只是「治標不治本」的「鋸箭法」而已。就如美國總統歐巴馬所說,自從「佛格森事件」之後,好像每隔一段時間就有類似事情發生,「這是一個緩慢發展中的危機」。

是的,歐巴馬身為美國第一個非裔總統,但他對近一年來所發生肇因於白人警察逮捕黒人,導致發生命案的不幸事件,卻有難言之隱,也使不上什麼正面的力氣。其關鍵原因還是他是黑人出身的總統,對黑白種族摩擦,很難用很正確的詞彙去表達他真正的看法。譬如他說對類似事件「聯邦政府無強制各地警察的作為,只能用建設性的方式合作帶來改變」。這麼說,無疑是切割和推卸責任的話,美國雖是聯邦制,但有關人權和社會安全還是整個聯邦政府應該關注的事,聯邦巡迴法院的司法管轄權還是可以及於各州的。

直白地説,有關近一年來所謂「白人警察打死黑人嫌犯」的事件,大多肇因警察過度執法所導致。

但在檢警調查中,常常出現曲予維護逞兇白人員警的事,縱使到了法院,也多判無罪或輕判了事。這不單是涉及黑人,連其他有色人種包括華人在內,也會遭到「種族岐視」的不平等待遇,屢見不鮮。長期累積下來,就像每一串鞭炮少量的火藥,可堆疊成一個威力強大的火藥庫,遇有星星之火,小爆還好,就怕燎原,不可收拾。

美國雖選出黑人總統,但不可諱言,基本上黑人和大部分有色人種,還是多處於社經地位較弱的一環。「種族岐視」雖是社會公認的大忌諱,然像空氣一様,無所不在。令人想起南非的國父曼德拉,在坐了白人政府26年的黑牢出獄後,致力於廢除南非嚴重無比的種族隔離制度,終在1994年透過全國性普選,當選為總統,原白人總統戴克拉克擔任第一副總統。黒人終於「出頭天」了,但在現實社會上,還是是白人控制的局面,譬如有一黑人無意中闖進白人富豪的莊園,就被莊園主人當獵物獵殺,法院居然判該白人無罪,理由無他,法院法官都是白人,能期望他們「依法審判」嗎?曼德拉做不到,歐巴馬同樣做不到,他連警察都不敢管,聯邦司法部也不敢介入,瓜田李下也。

在種族摩擦抗議活動有時演變為暴動,其實可以理解。當和平抗議不受到重視,種族岐視暴力執法不減反增,那麼就會變成「暴動有理」的藉口,歐巴馬口中譴責暴動是沒有理由的舉措,心中卻或許有感同身受的戚戚焉,但他敢直斥有些警察執法過當嗎?他敢指責檢察官或法院調查審判不當嗎?那不但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反而會招來警察法官等特定團體的反彈,吃不完兜著走。所以,在吾人看來,「形勢比人強」,歐巴馬當鴕鳥是不得已的,吾人也看不出來類似種族因素引發的不幸案件,會有明顯的改善之道。

插段「歷史記錄」,台灣好投的陳偉殷所屬的美國職棒大聯盟的根據地,就是此次「葛瑞案」發生暴動的巴爾的摩市。原本在台灣時間4月30日上午7時,在金鶯主場和白襪對戰。但因暴動事件的安全考量,提前到台灣時間凌晨2時開打,而且採「關門比賽」,不開放半個觀眾入場觀賽,創下美國職棒聯盟成立1百多年來「零觀眾」的記錄,但觀眾可透過電視轉播做「歷史見證」,此世紀之賽,由金鶯獲勝。

回頭看我們台灣現狀,當然沒有所謂如美國式的「種族岐視」,警政系統歸由內政部警政署一條鞭統攝處理,不像美國的警政系統是由各州市郡「獨立」設置管理。所以,台灣的警察是個多達八萬多人手握警棍槍械武力的「準軍隊」團體,分佈在台灣社會每一角落,幾乎有人煙的地方,就會有警察的蹤跡。由於警察在刑法上,亦具「司法警察」的身份,所以職權不小。戒嚴時期中早期,還有所謂「違警罰法」,警政主官還可裁決將人民「拘留」,是民主法治國家的笑話。

但隨著民主法治意識的覺醒和高漲,警察由早年沿襲日治時代所謂「大人」的不當角色,逐漸還原為正常的維護治安和維持交通的職責角色。由於台灣並没有類似美國的「種族岐異」問題,所以倒也不致於發生警察和部分族群的敏感磨擦問題。唯一存在的畛域,可能就是歷史因素使然,像二戰後的台灣,於日警或低階的台人警務助理退位後,由中國來的軍警充當之,全省上百個警分局長清一色是中國籍人士,派出所、分駐所長至少也有九成以上。在這種氛圍下,又經二二八事件的衝擊,警察其實被國民黨政權視為禁臠,和軍隊及公教丶司法人員一樣,嚴密並牢牢地掌握在黨國手中,做為統治的工具。縱使後來歷經政黨輪替,警察和情治丶司法單位人員,無可諱言多還是國民黨的效忠者,因為教育和工作環境使然,「軍隊中立化」只是表面工作,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倒是有不錯績效,而警察在平時還好,遇有社運團體的抗議或抗爭,由於警察此時隱身於團體之中,易受到不負責任情緒激動的牽引,突然變成「暴警」,逾越比例原則和必要程度,對手無寸鐵的抗爭者施暴,打得頭破血流還腳踢足踏,簡直是在戰場上和敵人拚鬪一様,即使明知是女立委,也趁亂痛打一番!可稱之為極端「懦夫」行為。

為何部分「暴警」敢如此膽大妄為?因上有黨國枉法庇護,清晰的暴警相片歷歷在目,經過了一年,還是找不出元凶,警政署長欺上騙民,早該下台了。就是柯P上台,説是非常注重實事求是,可他也沒要求過台北市警察局把暴警交出來,反而跟太陽花學運的「對頭」前中正一分局局長方仰寧等「你兄我弟」,還一度有意連跳三級拔擢方為台北市警局長呢!奇不奇怪?

綜上,台灣的警察系統,基本上和各情治單位一様,某種程度還是國民黨廣義上的附庸,很少不參加國民黨的,也很少膽敢參加民進黨的,更不要説台聯了。直白來說,台灣警察和爭取民主自由人權的隊伍,不是種族矛盾,而是階級及意識矛盾,某方面是台灣進步的阻力,由於根深蒂固,非下很大的功夫很難扭轉過來。未來如政黨輪替,要在各方面實施轉型正義,警察等當然也在檢討之列,清算所有汙煙瘴氣的事,一個也不能少。

Source: 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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