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就可以如此泯滅人性嗎?
聖山教育 - 建國論壇
作者 陳軍   
一個根本上就違法違憲,侵害人權的起訴案,竟然可以在大庭廣眾之下對一位無辜者(無罪推定論)大聲小叫的控訴根本不存在的罪名(第一夫人並非公務員,何來貪污罪之有?),還莫名奇妙的甫開庭就要叫人認罪。

其知法犯法,毫無專業可言的法官,不但已經喪失了做為公正客觀,正義裁判的資格,以我們這種沒有法律專業知識就可以知道「情、理、法之間的分際」的市井小民看來,這群公訴檢察官和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們根本就觸犯了「侵犯基本人權」以及「污衊個人名譽」的重罪。


尤其在原本身體狀況就不適合出庭的第一夫人,在經不起風寒和長時間坐著而發生休克的緊急狀況,而被救護車緊急送入台大醫院急診室後,這些本身專業素養已經不夠的所謂「地方法官」,竟然質疑台大專業醫師判定「第一夫人已經不適合出庭」的強力建議,竟然發出類似秦檜式的四道金牌,企圖要求「身體狀況已不堪出庭」的第一夫人,只要「自認」情況穩定,就必須回庭繼續接受偵訊。


把人當作是機器,沒有恢復期,沒有休養期,沒有觀察期,「只有開,或是關」,真讓人懷疑這些人,自以為當了法官就可以如此泯滅人性,草菅人命嗎?簡直令人齒冷!


吾人要在這裡強烈呼籲司法最高首長,在執政黨提出的釋憲案還沒有結論之前,立即下令基層地方法院馬上停止有關「國務機要費」一案所有相關的偵查及開庭審理的不當作為,否則,來自於基層人民忍無可忍、不平則鳴的怒吼,一定會在全國各地響徹雲霄,控訴這些泯滅人性,已無資格審理任何案件的失格法官們「侵害人權」、「侵犯三軍統帥權」,以及「侵害憲政大法」,令人髮指,人神共憤的深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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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