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安法」納香港 「一國兩制」恐不存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民報   
2015-06-04
​中「國安法」納香港 「一國兩制」恐不存
香港記者協會、國際記者聯會、獨立評論人協會今(3)日早召開記者會,指基本法已經規定港澳維護國家安全,沒有必要在新國安法中重申。
 

中國全國人大修訂「國家安全法」草案,港澳列入有維護領土完整的共同義務,香港記協、國際記者聯會(IFJ)等新聞團體今天(3日)向中國全國人大提交意見,認為此舉違反「一國兩制」初衷,要求將當中提及香港的部分刪除,以免新聞工作者因為報導及評論執政者而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

香港記者協會、國際記者聯會、獨立評論人協會今(3)日早召開記者會,指基本法已經規定港澳維護國家安全,沒有必要在新國安法中重申。他們擔心,根據草案,港澳特區政府必須承擔與內地地方政府一模一樣的國家安全責任,港府可能被迫取締目前在港合法,但在內地屬非法的組織,或者要向中央政府交出港府及港人的敏感資料等,這顯然違背「一國兩制」的初衷,並會引起香港地區居民的疑慮和恐懼。

香港記者協會等團體鑑於中國全國人大正就「國家安全法草案」進行咨詢,今天向全國人大提交意見書。香港記協等團體認為,有關草案過分側重國家安全,可能不符合以「國際人權公約」為基礎的「約翰尼斯堡原則」,亦擔心新國安法對新聞工作造成影響,例如新聞工作者在網上採訪敏感人士,可能被指觸犯國安法。

三個團體指出,為免新的國安法被濫用,侵犯人權,應將涉及香港的條文,修訂為港澳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問題,由各自的基本法加以規定,毋須再在新的國安法重申。三個團體促請人大盡快落實17年前簽署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內地亦應設立違憲審查機制,切實保障人權。

三個團體指出,草案第2條定義國家安全時,將政權安全放於首位,這樣會造成黨國一體化、黨國不分的錯誤,將對新聞工作者構成沉重壓力,因為報道、評論執政者的問題,便很容易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他們認為,應將政權的部分刪除。

對於草案第20條提出文化安全,三個團體認為應予刪除,條文提到要「防範和抵禦不良文化的滲透」,這猶如新聞工作者和評論員的地雷,因為新聞工作的範圍往往涉及新思想、新觀念和新事物的介紹和探討。在上述「不良文化」條款下,他們的工作就很容易觸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

他們指出,草案談及網絡與信息安全,和提出「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的概念,這將有可能改變互聯網無國界的特點,妨礙資訊自由流通和監督政府。對新聞工作者而言,在網上對敏感人士採訪、收取獨家資料或綜述各方觀點均可能被指觸犯國安法。

Source: 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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