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熙懷「祖國」與「叛國」的質疑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金恆煒   
2006-12-24

大家只把眼光放在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熙懷應不應迴避「國務機要費」。老實說,這還是小焉者。大問題是,張熙懷有沒有犯了「叛國罪」?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中國的《檢察日報》刊佈晏向華執筆的文章,記錄報導張熙懷到中國人民大學進行「台灣刑事訴訟新制度變遷與完善」的所謂學術講座,張熙懷公開用「祖國大陸」稱呼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已犯了外患罪;符合刑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規定:「通謀外國或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為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祖國」?為什麼中華民國所稱「大陸地區」成為「祖國地區」?張熙懷叛國的罪證是「白紙黑字」的人贓俱在,難道台灣的檢調單位即使硬違憲也非辦「國務機要費」不可,卻睜一眼閉一眼,坐視已有叛國之嫌的同仁張熙懷而不問?

有趣的是,張熙懷的叛國用語,經立委林國慶舉發,「中國」網站馬上把張熙懷的「祖國大陸」改為「大陸地區」,這叫做「欲蓋彌彰」。更有趣的是,在介紹張熙懷的記註上依然是「台北地區檢察署公訴組主任檢察官」,請問「台北地區」是什麼碗糕?放在「祖國大陸」的「文本」中,才能成立;可見「作偽」不是那麼容易。更何況,改得了「網站」,改不了報刊上已發表的報導文字,張熙懷的完整發言已刊佈在《檢察日報》上,難道可以一手遮天?這叫做「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廟」,徒見心虛情怯。

現在問題鎖在張熙懷到底有沒有說過「祖國地區」?張熙懷接受《聯合中國》的「兩小報」記者採訪,表示「絕對沒有說過『我們祖國大陸』之類的言論」,當事人的「自供」禁得起禁不起檢驗?法務部次長朱楠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張熙懷在中國應該不會說出「祖國大陸」的話,否則就是被中國統戰云云。「應該不會」是揣測之語,包含「應該會」的「可能」,而且,朱楠強作解人,認為即使不然,就是「被中國統戰」,我們也要朱楠提出敢打包票的「證據」何在?如果真相了了,朱是不是與張同罪?法務部長施茂林的回應是,「高檢署會進行了解,也盼還原事實,對社會做出交代」,可見法務部長存疑,要追求真相。我們靜候結果,也要看到確鑿的證據。

張熙懷「親中」的言行之所以受到質疑,是因為張熙懷在國務機要費實行訴訟時,公開說「不會傳喚不說實話的人」,「反扁」的心態與言行和「紅軍」有什麼不同?這且按下不表。張熙懷與馬英九一般,標榜「誠實」,那麼張熙懷誠不誠實?張熙懷說自己沒有講過「祖國大陸」,那麼為什麼公開的站在「歡迎台灣省台北地區」的標示之下,而且笑語盈盈、樂不可支?(有圖為證)其次,張熙懷主動打電話給中國學者吳丹紅,主動提供服務,說「設法安排」SOGO案開庭為丹紅謀「旁聽席」,卻故意拿中央研究院當擋箭牌來轉移自己的作為,這樣的人有什麼資格說「誠實」?而吳丹紅更可恥,明明已寫文章陳述過程甚詳,卻公然為張熙懷圓謊,說他到法庭旁聽「剛巧碰到張熙懷」,還加上「如此而已」四字!從吳丹紅看張熙懷或反一下,由熙懷看丹紅,「誠實」對張吳而言,都是奢侈品。

不只如此,在法務部提供的「張熙懷赴大陸地區參訪案件一覽表」中,只記載張三次訪中,卻漏了到澳門的一次,而且,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去(也就是口稱「祖國」的那一次),卻沒有出現在「一覽表」上。不知道不誠實的是張熙懷還是法務部,還是兩者一唱一和,共同作偽?更要問「為什麼」?

如果不是國務機要費,張熙懷的「祖國」認同或許不會喧騰媒體。用張熙懷的用語,這何嘗不是台灣人民的「福報」,得以窺見檢調單位的沉痾!

(作者為《當代雜誌》總編輯)

轉貼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dec/23/today-o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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