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改革比個人清白重要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林保華   
2008-11-30

   民進黨立委蔡同榮與陳瑩﹐訪問美國﹐會見政府官員與國會議員﹐向他們報告台灣司法﹑人權倒退的情況﹐他們舉出的例子﹐是陳雲林來台灣期間台灣警察對民眾施加暴力的情景﹐有許多畫面為證﹐引起美國方面的震驚。近來﹐也的確有一些美國非官方組織表示對台灣這方面情況的關心﹐包括對野草莓學運的聲援。

    台灣在尋求國外人權組織的聲援時﹐顯然﹐用陳雲林來台期間警察的表現﹐比用特偵組對阿扁的司法迫害﹐更能引起人權組織的關心與聲援。因為前者是比較黑白分明的民主與獨裁﹑自由與專制的對抗﹔如果用阿扁的司法問題去訴求﹐會陷入“阿扁是否有罪”的無窮無盡的爭議中﹐沒有多少海外機構會那樣明確的肯定台灣司法﹑人權的倒退。當然﹐在阿扁被扣手銬時﹐美國也有輿論認為這個做法“反常”﹐但是沒有人願意肯定阿扁沒有罪錯。

    這是我們對抗國民黨執政後如何反擊他們恢復威權體制的策略問題。不但對國外﹐對國內也應如此。原因是阿扁早被統媒妖魔化為十惡不赦的樣板﹐而他自己也承認做過違反法律的事情﹐因此即使馬英九的威望再低﹐即使特偵組手段卑劣﹐也不等於大部分民眾可以接受阿扁清白或無罪的說法。在陳雲林來台期間﹐政府的暴力﹐被統媒歪曲為民眾的暴力﹐我們要“翻盤”已經非常艱難﹐要做許多工作﹐那麼現在就要為阿扁翻盤﹐還他清白﹐豈非難上加難﹖勉強為之﹐不但要消耗大量資源﹐也轉移了更重要的制度改革與更合理的制度訴求﹐還會加深台灣內部的分裂﹐這正是“國共合作”巴不得的要求。

    在這以前﹐原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的“圖利他人”案﹐被求刑十年﹔經過司法努力獲得清白﹐因為他的帳戶裡就是沒有那些錢。但是還個人清白不 等於台灣的司法獲得教訓﹐嘉義縣長陳明文案與雲林縣長蘇治芬案﹐檢調運用的也是這個“圖利他人”模式﹐但是到目前為止﹐也沒有查出他們的帳戶有問題﹔這充份說明﹐沒有制度上的改革﹐類似的冤案還會反覆出現﹑層出不窮﹐何況還有政治力的介入。我想﹐這也是民進黨廉政委員會對陳﹑蘇案與扁案認知上有所不同的原因。但這不等於不應該關心阿扁的案子﹐民進黨對執法中存在違反人權與司法不公的地方提出過抗議﹐蔡英文主席也去探望過(但無法見面)﹐表達人道的關懷﹐但是對是否“挺扁”有保留﹐因為是否“挺”﹐一定要搞清扁的海外存款到底是怎麼回事﹖現在有誰能講清楚這件事情﹖只能爭取司法在比較公正情況下的釐清。目前對檢調與法務部的嚴詞批評﹐就是敦促他們必須這樣做。

    如果能夠改革不合理的司法制度﹐改變司法人員違背司法獨立的觀念﹐阿扁的案子也會得到比較公正的釐清或判決﹔反之﹐不但解決不了阿扁的司法問題﹐“打綠”的問題還會接二連三的出來。所以不論是司改會的主張﹐還是野草莓的靜坐﹐綠營對警察暴力的訴訟,以及國外人權組織的關懷﹐都比較集中在制度改革上而不是個人的是否清白。但是﹐我們也應該承認﹐由於國民黨在台灣半個多世紀的統治﹐很多人對司法獨立還很無知﹐這從頂 著哈佛法學博士光環的馬英九總統﹐做出馬列培養出來的胡錦濤式的事情就可見一斑;這也是阿扁執政期間沒有努力去做司法改革的教訓;也說明這條轉型正義的道路要走多遠!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這條道路非走不可。這條道路沒有走好﹐台灣就還不是貨真價實的民主國家。我們所期待的是,民進黨在這方面必須做更多的事情。

    上述說法﹐是不是對阿扁太過冷漠了﹖也許是這樣。但是在政治道路上﹐必須面對現實﹐也就是必須理性。因為一旦法院對阿扁做出不公正的判決﹐在目前情況下﹐抗議歸抗議﹐我們也只能遵守﹐難道可以上演包青天時代 的劫法場﹖至於阿扁受的冤屈﹐只能認為這是他從政的代價。每個人在決心從政時﹐應該都要算好他們所必須付出的代價﹐包括生命的代價。也許﹐這是沒有親歷其境的風涼話﹐但的確是我們都必須做的最壞打算。面對全世界最強大的專制黨與最有錢的兩大黨的合作﹐我們要參與政治﹐難道不應該做最壞的打算﹖目前阿扁以他的生命來做抗爭﹐就是他所聲言要背起的這個十字架,因此人們應該加倍關注他的健康情況。

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臺灣時報 200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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