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拿信賴保護原則拒絕年金改革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民報/社論   
2016-08-21

年金改革是蔡英文總統選舉時的承諾,就任後她也信守諾言,成立「年金改革委員會」,由副總統陳建仁主持。雖已開了多次會議,卻擾攘不休,非但沒有達到共識,不同職業和世代間的矛盾,反而愈加對立尖銳。自認被污名化的退休軍公教人員,甚至要在9月3日軍人節上街抗議。

在電視政論節目中,軍公教代表頻頻拿「信賴保護原則」為自己辯護,指政府和他們的勞動契約與當年的承諾,不容打折破壞,極力為自己的權益辯護。他們的主要論述是,政府如同公司,必須根據當年的契約,履行當初的承諾,因此不能砍他們的退休福利,不能對他們進行改革。

這樣的論點頗值商榷。首先,假設政府像公司一樣,僱用一些人,包括軍人、公務員和教職員等,簡稱軍公教。政府要像一般公司付他們薪水,提供各項福利,照料他們退休後的生活等等。但是一般公司的收入來自客戶,政府的客戶是誰?不是繳稅的老百姓嗎?客戶如果對公司的服務不滿意,可不可以換公司?人民如果對政府的服務不滿意,可不可以不繳稅?

再說,一般公司可能破產,原因或是經營不善,或是過去簽的勞動契約不當,以致人事成本太高。美國在2001年911恐怖攻擊和2008年金融海嘯後,都有航空公司申請破產保護(chapter 11),並進行財務重整。這些公司通常會跟工會重新議定合約,特別是已經退休人員的福利。因為當年簽的時候,無法預見未來的景氣循環,不幸遇到大衰退,只好斷尾求生。當然也有陰謀論出現,指控資方常用申請破產逼工會上談判桌,重新議約。

公司可能破產,那國家政府呢?阿根廷十幾年前政府公債違約,和一些避險基金的訴訟最近才告一段落,被判敗訴。1998年俄羅斯違約,造成頗負盛名的美國「長期資本管理公司」(Long-term Capital Management, LTCM,董事會有兩位經濟學諾貝爾獎得主)破產,美國聯準會出面拜託前幾家大銀行幫忙紓困。2009年希臘政府發生財務危機,瀕臨破產邊緣,靠著歐盟、歐洲央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這所謂三巨頭(Troika)的紓困金挹注,至今仍在加護病房,奄奄一息。

政府行政作為固應以誠信為之,並保護人民的正當信賴。行政法的內涵雖以不溯及既往為原則,溯及既往為例外。但軍公教團體只提不能溯及既往的原則,卻不提溯及既往的例外。當四大退休基金面臨破產,政府財政惡化如此嚴重之際,年金改革難道不應該有特別的考量嗎?

勞動契約受法律保障,但是法律不能違背憲法。現今大部分的憲法都明訂政府和人民之間的「社會契約」(Social Contract)。這個概念來自於古羅馬時期的自然法(Natural Law),是規範政府與被其統治人民之間的關係。若是為了履行早期和部分族群(軍公教)訂的勞動契約,卻違反政府和人民之間的「社會契約」,理所當然應該修改不合時宜的勞動契約,照顧社會大多數人民,特別是最弱勢的族群,這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更何況一個國家的憲法都可以修了,哪有勞動契約不能改的?

Source: 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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