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您搶救台灣 最後防線是訴諸法律
不吐不快 - 保護台灣大聯盟(TDA)
作者 陳辰光   
2007-01-06
敬愛的台灣 鄉親:
住北加州的網友張兄來信(12/27/06,4:14am)結語說:
{台灣最後的防線是美國的司法制度。美國國內法的[台美關係法]是保護台灣的依據,法律的權威可令美國總統毫無保留地執行法律。}
…………………………………………………….
許多人知道 林志昇-何瑞元團隊,早就運策不僅是台美關係法,還有國際戰爭法,海牙國際巡回會議決議案,國際戰爭占領法,美軍作戰手冊,美國憲法,舊金山和約及其他有關法律,來保護台灣人生命財產及國家地位(不是中華民國)。
我們團隊避免口水戰浪費時間及資源,而驅使實際行動,諸如;
(1) 2005年秋天在[華盛頓郵報]刊登整面廣告說[美國政府在做什麼?]努力釐清台美關係及台灣主權等議題,震撼美國政壇,促進台灣踏出一大步。用了US$95,000.00
(2) 2006年3月29日帶領228名正港台灣人向美國駐台北的AIT(美國大使館),依法申請類似[關島住民持有的]美屬海外領土住民的美國國民護照。-- 有待2007年正月12日的美國政府的答辯書 –初步匯律師費US$25,000.00
(3) 2006年10月24日 向美國華府的聯邦法院提訴[強制令];要求美國政府(即美國總統,國務卿及國防部長)限時正面答辯,按法官令詞理應在12月26日前答覆,唯,美國政府正式書面要求延期答覆,而法院裁定2007年正月12日為最後一天。也是我們需再支付第二付款項US$25,000.00的日期,到現在止,經由陳辰光部份匯出US$3,700.00 (01/02/2007)
(4) 在泛藍泛綠媒體的完全封殺下, 我們付出昂貴代價, 推林志昇博士參選高市市長。種下 [法理建國] 並看到發芽, 另一面,我們也更看清楚老百姓被綠色綁架的悲哀, 並揪出來執政者的媒体操作打台灣人的手不會軟, 反面又是, 不敢打藍及中國人如眾知。台灣選舉要花錢, 我估計大約花掉6佰萬台幣之譜???
(5) 開始接受辦理美國軍政府占領下, 平民政府管轄台灣區住民ID card,但書有; 平民政府能正式成立後, 一年內換發類似關島住民的美國國民護照; 此案因尚未當選高市市長, 將延誤換發工作。
(6) 不論美國政府的答辯內容如何, 我們確信法律途徑是; 最安全, 最有效, 最省錢並且最快得到答案或找出門路的辦法, 不是喊爽, 最不受或少受政治干擾的正徑。我們是一群關心台灣最切的沒有組織的志工組織。剛開始運策數年, 成果微薄不值道, 需您支持, 讓我們繼續默默耕耘。我們備有[內容豊富, 數量有限的宣傳品如CD,VCD及文章], 盼有義工自行複製並廣為流傳。
我了解成萬鄉親等待正月12日的美國政府回應? 好消息就挺我們的法律途徑訴訟之舉, 不好消息就可能批判我們的 [無智之愚舉]。我們只好加強信心, 從跌倒之地, 再起來邁進台灣建國大道, 懇請您在精神上及金錢上給我們友善支持!
執政者及其支持者每年浪費老百姓血汗稅金;4億6仟萬台幣在不可能成功的 [中華民國用台灣的名儀(不是國名,也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之一) 申請進入聯合國]。可悲又可恨的是 [不敢又沒有方法, 政府 (ROC)本身提出申請書]。鄉親阿! 林志昇博士的團隊更有種, 更有犧牲精神付出給台灣嗎? 如果我們能籌募捐款政府預算的10%(NT$46,000,000.00), 可打贏官司釐清ROC和台灣人關係, 釐清台美關係, 令所有的台灣人知道真相, 讓全世界包括中國充分了解台灣及台灣人的[世界權益], 正正堂堂
(a) 組織平民政府
(b) 制訂基本法
(c) 舉行公民投票賦給政府和基本法的合法地位。
如此, 平民政府才有資格代表台灣人運作台灣人手中的主權。下一步才是如何談建國。此間, 逼美國負責實質上的安全國防的義務。除美國之外, 沒有任何人有保護台灣的能力! 不要喊爽啦! 台灣人要自己保等是痴人說夢, 極不負責任的風涼話!
大家在坊間大吹特吹[法理建國論], 及鼓勵任何金額(台幣伍佰,一仟,一萬或更多)捐款給律師管理帳戶, 雙管齊下的奏效才會有相乘效果。拜托喔!
如何用美金支票(US$)捐款
打官司的專款專用; 也不必經手林志昇或陳辰光等人; 施明德的倒扁一聲可集億元, 我們卻受鄉親亂臭罵 [騙錢的術仔]。我們工作在先, 付出在先, 不但是籌募捐款困難又滿面挨揍! 這是永遠狐疑他人, 不信賴他人的[中華文化教育效應]? 台灣的命運嗎!
(1) 您的美金支票抬頭給; Charles H. Camp 通常在支票右下有備忘欄 (Memo或 For), 務請寫上案件代號 Lin V.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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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辰光 謹上
P.S. 陳辰光經手寄華府律師事務所共累積 US$3,700.00 (01/02/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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