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來監督王建瑄何時要辦台電購煤弊案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sppkey   
2008-12-30

消基會於2008年11月3日赴監察院告台電購煤弊案,至今日(12月29日)已經快兩個月沒任何消息,我們強烈質疑這件虧損2000億元超大弊案,被監察院刻意壓下,不然為什麼連一點風聲都沒有。

為了預防本案被王建瑄院長刻意壓下,造成監察院變成無牙老虎,我在此呼籲南方網友:『大家來監督,看王建瑄何時才會辦台電購煤超大弊案?要一年、兩年、三年還是根本不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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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赴監察院告台電購煤弊案全文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107 (文章所附圖表請參考網址中的附件)
電價不降反漲 又爆天價買煤!?消基會赴監察院陳情應立即介入調查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發佈日期: 2008.11.03附件

日前,媒體踢爆,台電董事長陳貴明在今(97)年7月燃煤價格創歷史新高之際,以每噸164.68美元的天價搶購燃煤;且因屬長期合約,將從明年開始交貨到2016年。但僅不到2個月的時間,燃煤價格就跌到接近100美元左右。該媒體指出,該項錯誤決策將導致台電明年至少虧損新台幣2,000億元。

一、監察院應介入調查台電購煤一案、台電董事長及經濟部部長是否涉及失職!

消基會表示,雖然台電總經理涂正義事後回應,採購燃煤價長期約一簽都是六、七年,不過是保量不保價,也就是每月供應量固定,但每月都要再依市場行情議價。7月23號國際燃煤採購最高飆出每噸190美元,不過台電七月燃煤採購成本每噸是101美元,也不是傳聞的160美元。

但消基會仍指出,若這則新聞屬實,因為台電公司的嚴重疏失,造成這麼鉅大的損失,難怪台電公司堅拒反映國際能源價格大幅調降的事實而調降電力價格,而虧損的鉅額經費由全民買單,豈有此理?!

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規定:公務員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受懲戒:一、違法。二、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再依《監察法》第4條規定,人民如發覺公務人員有違法失職之行為,應詳述事實並列舉證據,逕向監察院或監察委員舉發。 消基會因此向監察院提出陳訴,敬請監察委員介入調查台電購煤一案,並對經濟部部長尹啟銘及台電董事長追究責任、懲處違法失職!

二、電價應先回降25.2%,約0.7~0.8元/度!

此外,9月30日,台電發言人總工程師杜悅元透過媒體表示:「台電之所以仍要在10月1日決定漲價,主要是發電成本增加,而發電主要是以燃煤最多,佔比例50%,還有天然氣跟燃料油,而油價調降的只是汽柴油,所以發電成本不但沒有減少,甚至還小幅上揚。」

1.國際趨勢從7月至今,跌幅約達44.65%

依台電發言人的意見,可以瞭解我國電價成本的結構主要是50%的燃煤加上天然氣及燃料油,那麼,以目前相關產品的國際趨勢來觀察並換算(若以50%煤+25%的天然氣+25%的燃料油計算),從今年7月至今,相關產品已有約44.65%的跌幅!

(1)燃煤跌幅達44.3%

依台灣電力公司10月23日所提出的資料顯示,依澳洲燃煤現貨月平均價格顯示出,現在的煤價至少已經跌到99.45美元/公噸,與今年7月最高點的178.41美元/公噸相比,跌幅達44.3%。(附表一)

(2)天然氣跌幅達47%

依紐約商品期貨交易所資料顯示,10月20日天然氣期貨價格以692美分/百萬英熱(計算單位)收盤,現在已回歸到2005年5月份的天然氣期貨價格(2005年5月1日673美分/百萬英熱),與今年最高點7月7日1297.7 美分/百萬英熱,跌幅達47%。(附表二)

而經濟部次長施顏祥透過媒體指出,國際液化天然氣(LNG)產業需先行將天然氣液化處理,再以冷凍船載運至消費國氣化,且需訂定長期合約,台灣與日本、韓國同屬東北亞LNG進口國家,中油進口的液化天然氣大部分數量是按近3個月的JCC(Japan crude cocktail)計價,小部分按前1個月ICP(Indonesia crede price)計價。但若以國內油品相比,台灣進口油品亦非進口西德州、杜拜或北海布蘭特,而是進口中東的油品且長期訂約,卻仍以國際原油價格作為調價指標,代表其仍有指標作用!

(3)燃料油跌幅達43%

燃料油的部分,10月20日燃料油期貨價格為2.2099美元/加侖,與今年最高點6月30日3.9029美元/加侖相比,跌幅達43%。(附表三)

2.國內電價應先回降25.2%,約0.7~0.8元/度!

電價的調價政策,在今年5月22日由行政院敲定,且在6月17日經「電力及天然氣價格諮詢會」討論,並奉經濟部核定採兩階段調整電價,第一階段自97年7月1日起,整體平均調幅為12.6%,每度電約漲0.2至0.3元,第二階段自97年10月1日起,再調整幅度亦為12.6%。由於第二階段進入10月非夏季電價期間,漲幅擴大,每度電約漲0.5元,兩階段合計整體平均調幅為25.2%。

然而,學者專家呼籲,在國際能源趨勢下降的時刻,電價卻不降反漲,逆勢操作的結果,只會引發消費者更多的反彈!而台電公司日前表示在燃料油的部分,中油並未如國際趨勢進行調降,因此也沒有降價空間,但中油亦在11月1日宣布調降燃料油4516元/公秉,因此,台電公司實無理由拒絕調降電價!

另外,若排除計算公式,以電力公司所提出的澳洲燃煤現貨月平均價格圖來看,目前國際煤價已回歸到去年(96)底的現貨月平均價格,而天然氣也回到94年5月的天然氣價格,實在沒有理由提出「沒有降價空間」的字眼,消基會認為,至少應先回歸今年7月調漲前的價格,每度應降回0.7~0.8元!

3.應清楚列出發電成本結構

上述數據僅係依台電發言人的意見試算,消基會認為,電價是應調降的,若經濟部不認為國際天然氣價格可以做為調價的指標、數據,那麼經濟部應公開電價實際成本,由真正的實際成本漲跌來進行價格調整,才能令消費者信服!

三、消基會呼籲

主管機關應善盡把關之責,給消費者一個安全的消費環境,若真天價購煤亦不應要求全民買單,同時籲請監察院替消費者進行調查,若真有失職及違法情事,應徹底查明並追究責任、懲處違法失職者。

轉貼自南方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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