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的「如果」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沈建德   
2017-02-23

最近國史館又公布文件,連同以前的,足以說明二二八是為竊台而屠殺,而今年北京假意紀念二二八,卻說「是中國人民解放鬥爭的一個部分」,企圖竄改歷史,我們就來說清楚:

一、一九四五年九月蔣介石「布告台灣民眾文」騙稱根據開羅、波茨坦宣言台灣已交給中華民國,要派人過來治理。

二、同年十月廿九日,陳儀署接字第一號稱,台灣已在同年十月廿五日歸入中國版圖。但那時對日和約連影子都沒有,主權沒移轉,怎會歸入中國版圖,知識份子當然不服。故次年當陳儀想徵台青到中國剿匪時遭抵制,謂,技術上台灣是「被占領的敵國領土」,不接受「占領勢力」的徵兵令。

三、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實錄」,該國制憲時,不敢將台灣併入領土,證明蔣介石的「布告台灣民眾文」及陳儀的署接字第一號都是謊言。可是有台灣人,例如謝雪紅等,二二八後針對美駐台官員喬治柯爾主張台灣託管,高喊「打倒陰謀託管的賣國賊!」、「擁護《開羅會談公報》、《波茨坦宣言》」。其實台灣託管、自治、獨立,一九四五年就已寫在聯合國憲章第七十七及七十六條。

四、故當一九四九年蔣介石兵敗中國準備逃亡時說:「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

五、一九四九年六月廿日他的駐日代表團電告:「盟軍總部有將台灣移交盟國或聯合國暫管之擬議」,也是託管,蔣指示去見麥帥,告訴他「此與中正本人自開羅會議爭回台澎之一貫努力與立場根本相反」。由此可見到一九四九年六月廿日還在爭台澎,再次證明「開羅宣言」、「布告台灣民眾文」、「署接字第一號」全都是謊言,台灣託管、自治、獨立有硬道理。

二二八犧牲者死得真冤枉,當年若他們反抗中華民國竊據,今天應該不一樣。

(作者為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https://www.facebook.com/TPGOF)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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