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隱匿美函覆公文…歐鴻鍊列「特他案」被告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09-01-09

〔記者林俊宏、林慶川/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蘇震清、邱議瑩及陳啟昱等人,去年底曾赴特偵組告發外交部長歐鴻鍊因未公布美國函覆有關李慶安是否具有美國國籍公文,涉及隱匿公文及圖利罪,特偵組已簽分「特他案」,並將歐鴻鍊列為被告,將視有無必要,再決定是否傳訊歐鴻鍊到案說明。

原本堅持不能給檢方資料的外交部,在輿論壓力下,日前改口說可以給了,但下週二上午十時就要傳訊李慶安的北檢,昨天等了一整天,外交部答應要給的資料,始終還是沒拿到。

外交部資料 北檢仍未收到

一名不願具名北檢人士私下說,不用想也知道,外交部一定會以「函覆文件必須有一定發文流程」來抗辯,然外交部距北檢僅幾百公尺,若有誠意,派專人送達,即使走路頂多也十分鐘,卻一直無法把資料送達,實在讓人感慨。

事實上,外交部在本案中一直推託,也不斷被質疑包庇。蘇震清等立委的告發狀就指出,歐鴻鍊及相關職務的承辦人員,為外交部主管台灣涉外事務的人員,對於美國函覆李慶安是否具有美國國籍一事的公文,竟隱匿不報,拒絕公示,導致李慶安等兼具有美國國籍及中華民國國籍,卻能擔任公務員並具領政府發給的公務員薪資並享有權利。

告發狀表示,歐鴻鍊等人顯已違法,特偵組應速予傳拘,並治其罪,以彰顯台灣人權不容外國人干涉,維持法治的完整;特偵組昨強調,一切依法辦理。

此外,由於李慶安曾在八十四年間質詢台北市副市長陳師孟雙重國籍案,檢方認為這一部分事關李慶安有無主觀犯意、和她對國籍法的認識,因而北檢決調閱相關質詢紀錄,以利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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