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被認罪」李凈瑜雙手刺青捍尊嚴:我以你為榮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民報記者林冠妙   
2017-09-11
李明哲「被認罪」,妻子李凈瑜在雙手刺青「我以你為榮」,以行動力挺、捍衛丈夫尊嚴。圖/李明哲救援大隊提供
李明哲「被認罪」,妻子李凈瑜在雙手刺青「我以你為榮」,以行動力挺、捍衛丈夫尊嚴。圖/李明哲救援大隊提供

在「被失蹤」177天後,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11)日開庭審理李明哲案,遭中國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李明哲在庭上「認罪、悔罪」,法院將擇期宣判,對此,李明哲妻子李凈瑜表示,她早已預言,這就是中國拿手好戲「被認罪」,但她知道李明哲的真心話是什麼,並在手腕上刺青「李明哲,我以你為榮」,強調「不管這個公審如何評價你,這就是我對你的定義」。

李凈瑜在庭訊結束後接受媒體聯訪,並發表「參與『偉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公署大會』感言」,她說,做歷史研究,與真正親身經歷一場政治迫害的大戲,差別很大,「幾個小時下來,我尚在震撼教育中」。

李凈瑜表示,在公署大會後,她被允許見到明哲,在媒體、警察與眾人的監視下,李明哲對她「下指令」:「你回去台灣就不要再說了,可是他的手捏緊我,他的眼睛也在眨」,「我心好痛,但我不會被蒙蔽」,20多年的相戀,她知道他的真心話是什麼,「他還告訴我,從今天起不必再繳房租給我婆婆」。

「失去自由的人有言不由衷的特權,我是一個自由人,我沒有這份特權,我必須繼續捍衛李明哲的尊嚴」,她說,今天,世界和她都一起見證了這一場政治大戲,也見證了台灣的核心信仰與價值和中國的差異性,不用再多說什麼,「只是我心很沈痛,這一場政治大戲,赤裸裸地說明了一件事情,台灣的論述習慣,在中國就是叛亂行為」,台灣人不能接受,文明世界也不能接受。

李凈瑜重申,看到李明哲在非自由意志下,在法庭做出或說出某些難堪的言行,請國人體諒,那就是中國政府的拿手好戲「被認罪」而已,但坦言「我已疲憊不堪」,並以她手上的刺青力挺丈夫,強調「我以李明哲為榮」。

Source: 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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