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展延戰場轉到立院 高志鵬:將速修礦業法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民報記者李秉芳   
2017-09-22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回應花蓮太魯閣族族人對亞泥展延遭到駁回的抗議,表示下個會期將優先處理礦業法。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回應花蓮太魯閣族族人對亞泥展延遭到駁回的抗議,表示下個會期將優先處理礦業法。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立法院明天開議,地球公民基金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反亞泥.還太魯閣族土地自救會」等民團到立院外呼籲儘速完成《礦業法》修法,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和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出面回應,表示《礦業法》是本會期的優先法案,兩人也都強調,不管修法與否,都支持族人繼續行政訴訟,撤銷這次亞泥的礦權展延申請。

黃國昌表示,亞泥案產生很大爭議,引起社會大眾關注,沒想到行政處分的結果令人遺憾的將訴願駁回,他仔細拜讀了訴願委員會的決定後,從法律角度仍沒辦法認同,因為在《原基法》第21條,只要在原住民的傳統領域和保留區,任何土地開發或資源利用,都必須要踐行諮商同意的民眾參與程序,雖然現在亞泥是展延,不是新礦業權得設定,然而也是要繼續在那裡開墾山林,這樣的行為從法律來看必需要經過《原基法》的適用,結果訴願委員會卻把這件事情推到立法院修法的身上。

黃國昌也表示,這次亞泥展延這個違法的行政處分,不管《礦業法》修或不休,行政機關都必須要依法予以撤銷,如果把問題焦點模糊到《礦業法》若沒修,亞泥展延就會合法通過,到時候修法完成,會有更複雜的法律問題,包括既得權的保護,甚至引發國家要去補償本來不應該補償的違法行政處分的問題,黃國昌認為應該把這問題層次區分出來,他也支持律師團繼續行政訴松,撤銷這次的展延許可處分。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的謝孟羽律師也補充,在訴願駁回的判決書上,委員們甚至表示,未來不管礦業法有沒有修,何時修好,修成什麼內容,此案能不能溯及既往的適用,都要看立法院未來怎麼寫條文,謝孟羽批評「這根本是行政單位在踢皮球。」

而上個會期主導修法的經濟委員會召委,同時也是亞泥案義務律師團團長的高志鵬則指出,這次訴願被駁回的依據就是有俗稱霸王條款的《礦業法》31條,規定除非有五項情況,否則不得駁回展延申請,這條款在經濟部新提出的版本中,已經被拿掉了,不過他也坦言,在三讀通過之前都沒有用,因此除了接下來繼續行政訴訟的行政法院外,另外一個戰場就在立法院。

高志鵬表示,臨時會已經特別用三天時間在委員會逐條討論,不過因為大家謹慎以對,還是未能完成,但是當中有很多有意義的討論,接下來行政院已經將《礦業法》列為本會期的優先法案,立法院會跟大家站在一起,讓這個「全世界最離譜的礦業法」修正盡快通過二三讀,雖然他沒有繼續擔任經濟委員會的召委,但還是會要求召委盡快排審,「修好修滿」。

Source: 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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