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證實 李明哲案28日宣判 將派員陪家屬前往 |
新聞 - 新聞快報 | |
作者 民報 | |
2017-11-24 | |
陸委會今(24)日表示,中國將於11月28日對李明哲案進行公開宣判。圖/擷取自微博影片(資料照)
台灣NGO工作者、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今年3月19日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9月11日在中國受審「被認罪」,李明哲救援小組成員日前表示,按中國法律程序,最遲3個月內要公開宣判,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今(24)日晚間證實,李明哲案將在本月28日宣判,中國指派的委任律師已致電通知家屬出席,陸委會呼籲中國作出符合人權普世價值與珍視兩岸關係穩定發展的處置,讓李明哲早日平安返台。 陸委會表示,中國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將於11月28日對李明哲案進行公開宣判,對此,陸委會已於11月24日緊急聯繫國台辦,並由海基會通知海協會,希望中方給予家屬旁聽審判外,基於人道親情考量,並應儘速協調有關部門,讓家屬探視李明哲,此外,政府也規劃海基會指派相關人員陪同前往。 陸委會指出,李明哲自3月19日自澳門進入中國遭中方限制人身自由,迄今已251天。陸委會認為,李明哲與中國友人交流台灣民主發展的經驗,關心中國社會公益與未來發展的相關言論或網路傳遞,不會危害中國大陸的安全與安定。 陸委會強調,台灣社會高度重視李明哲的人身安全與自由,國內外各界也廣為關注本案的發展,中國對本案的處置,攸關其對外的人權形象,同時影響兩岸關係發展,呼籲針對即將進行的宣判,中方能作出符合普世價值及人權潮流的合理處置,妥適回應李明哲家屬及台灣各界對本案的關心與期待。 陸委會進一步表示,政府處理本案立場,始終秉持在維護國家尊嚴的前提下,確保李明哲的安全,盡一切力量讓他早日平安返台,政府將繼續努力,與家屬及各界共同合作,早日完成此項目標。 Source: 民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