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李明哲案看錯誤的兩岸定位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林青昭 /台灣憲法學會會員   
2017-12-03

 從中國北京政權對李明哲案的判決足以證明,無論是在中國舊政權中華民國體制下間接管轄的台灣人,或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直接管轄的中國人,皆是北京政權的管轄範圍,也同時說明國際法上「一國一合法政府」原則。

未來大規模的對上市櫃台商投資,對在中國各地工作的台胞下手時,台灣就只能買單投降了。 主張兩岸一家親,甚至主張投共或當共諜(兩蔣時代是要槍斃的),在中華民國體制下不但無法處理,還可以拿年金?李登輝執政之後,本土派執政者都努力以赴,使中華民國體制合法化、正當化,企圖證明中華民國是國家,但結果還是作繭自縛。 台灣不但無法獨立成為國家,還是繼續成為中國的非法政府。

目前台灣雖然已由本土政黨全面執政,然而至今仍然繼續維持中華民國憲法體制、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等於是自我認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使北京政府有權介入台灣事務及台灣人民。很多獨派團體宣傳「台灣不屬於中國」, 一般民眾會以為,「台灣既然不屬於中國」,台灣的中華民國與中國無關,那麼拿台胞證去中國投資、旅遊,就像是去其它國家一樣,認為沒問題,現在出事了誰能負責?國民黨還趁機落井下石説小英政府沒有辦法保護人民,請問國民黨,像土匪般抓人判刑的,可是你們同一卦共飲茅台的老友啊!你們不去譴責土匪,怎麼反過頭來説嘴駡政府的不是,你們是教唆開戰嗎?

由台灣人一路扶持的執政當局,根本沒有權利或立場繼續矇騙台灣人,説台灣已經獨立。事實上卻是將臺灣人暴露在隨時可能被中國公安人員逮捕定罪的恐怖環境中。

Source: 民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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