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當憲法守護神?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莊勝榮/律師   
2017-12-08

司法院正如火如荼推銷國民法官制,已推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近期在法院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看在長官及一般人眼裡,直誇很認真,真是感動,希望真的為司法革新帶來美麗新境界。

媒體及法律人,焦點集中在國民法官制的優劣,似乎忘了思考三去律源頭憲法是否站得住脚。一般人哪知道《憲法》怎麼規定法官的條文,理所當然跟著感覺走。就像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靠著導航走,腦中毫無定見,遑論判斷了。哪怕導到山谷或墳墓,也跟著走。這就是「外行看熱鬧,不熟靠導航」的悲哀。

政治人物及當大官的共同特色,希望搞出成績,不擇手段,有時便宜行事,不管《憲法》及法律,最後出差錯也沒人追究,都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一般人不懂法律,便宜行事還情有可原,法律人知法執法,卻不守憲不守法。結局像孫悟空胡鬧被如來佛祖壓關在五指山,誰救得了?

《憲法》第80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干涉。這是規範法官獨立審判的條文,依大法官162號解釋包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在內,依大法官13號解釋,不包括檢察官。《憲法》81條規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或禁止產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這兩條《憲法》條文合起來看,《憲法》上的法官包括抽籤的一般國民,所謂國民法官嗎?內行人說非也。因為制憲時所謂的法官是職業法官,國民法官抑或參審官等現代「非職業法官」,不在射程內,如何包括?

但當官的官大學問大,為了避免修憲不過關,交不出成績單,將來修法官法絕對通過,至於有無違憲?已心中有譜。萬一在新的制度下,有當事人不服申請大法官解釋《憲法》,他們想好了答案,反正掌握多數大法官,而且,新制在炒作下也可以交代,將會解釋80條法官依時代變遷及社會需要,包括國民法官,且制憲時未明確定義為職業法官,不排除其他的國民法官。並解釋81條終身職指「職業法官」,不包括國民法官。這種割裂式解釋,取代麻煩又過不了關的修憲,這真是便宜又高招,令人佩服。

當年的專家參審條例出爐前胎死腹中,因為有人意識到涉及《憲法》80條及81條的修正,所以喊停。而今,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經司法院提出,是否重蹈覆轍,不得而知。反正,法律、《憲法》,就像這首詩描寫的:「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法律或《憲法》是有權力者的解釋,且因人而異,我們一般人只能遵守。國民法官制不修憲而設,將來會走到地老天荒,或一步一步踏入死亡界線,恐怕要靠有權力者的智慧了。

Source: 民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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