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芬批政院版礦業法:等這麼久還是一堆「但是」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民報記者李秉芳   
2017-12-08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曾參加今年六月撤銷亞泥的礦業法改革大遊行,批評政院版的礦業法一堆「但是」。圖/民報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曾參加今年六月撤銷亞泥的礦業法改革大遊行,批評政院版的礦業法一堆「但是」。圖/民報資料照

行政院院會昨(7)日通過《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不過條文內容仍有爭議,被環團批評為「四大皆空」,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8)日又在臉書上點出幾大問題,批評政院版的礦業法在正面修辭後面都加了「但是」,等於給採礦業者空間解套,林淑芬說,等待這麼久的行政院版礦業法,還是沒有辦法管制這些破壞台灣環境國土的礦場,等到立法院排審時她會好好監督。

等待已久的礦業法政院版終於出爐,不過雖然內容中加入補做環評、原基法諮商同意權等,但仍被環團批評「四大皆空」,認為政院版本還是處處護航業者,「比起礦務局8月的預告版簡報更加倒退」。

而林淑芬今天也進一步指出,行政院最新的礦業法草案,發現很多正面的法律條文與修辭後面都有很多「但是」;例如從沒做過環評的礦場應該要補做環評,但只有最近5年內平均生產量5萬公噸以上的礦業權者才需要補做環評,而環評就算認定不應該開發,讓補做環評流於形式,以現在備受爭議的亞泥為例,就算補辦環評未過,也不一定會被廢止礦業用地。

林淑芬也指出,院版礦業法有納入原基法21條「諮商同意權的精神」,但是只有修法後的個案,才需要辦理,也就是「不溯及既往」,而就算沒有踐行原基法,也不會因此被駁回展延申請或是廢止礦業用地,擺明是要讓業者「不理會原基法」,亞泥現在就是已經不需要補辦程序。

林淑芬最後也說,行政院聲稱要回應社會期待對礦業法大改革,然而目前所有申請展延的個案,雖然日前已經被立法院要求凍結,卻不必適用新的礦業法,之前礦務局公告的草案中還有「已申請之礦業申請案件尚未准駁者,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現在這條居然不見了。

礦業法目前應會在臨時會處理,林淑芬表示,等待這麼久的行政院版礦業法,還是沒有辦法管制這些破壞台灣環境國土的礦場,未來在立法院審查,他會繼續把關堅持,期待能夠真的把這部礦業法修好修滿。

Source: 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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