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揆促速完成政治檔案條例 國發會:二月完成初稿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民報   
2018-01-15
國發會表示,政治檔案條例草案預計在立法院第9屆第9會期2月提報審議。(圖為行政院長賴清德參觀檔案影像特展/張家銘)
國發會表示,政治檔案條例草案預計在立法院第9屆第9會期2月提報審議。(圖為行政院長賴清德參觀檔案影像特展/張家銘)

為完整保存政治檔案、加速政治檔案的開放應用,行政院賴院長清德指示國發會儘速完成研議政治檔案專法,國發會今(14)日表示,草案最快二月完成初稿,經完成法規預告等程序後,提報行政院審查。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去年12月27日公布施行,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18條規定政治檔案之徵集、彙整、保存開放應用、研究及教育等事項,另以法律定之,為配合「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公布,國發會密集研商政治檔案專法,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於1月10日邀集中研院、國史館、文化部、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台灣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等機關及民間團體開會,就政治檔案條例草案進行意見交流。

國發會表示,本次會議所提草案重點包括,「擴大政治檔案適用範圍」,包含政府機關(構)、政黨、附隨組織及黨營機構等政治檔案,政府機關(構)應於一定期限內完成清查工作,政黨、附隨組織及黨營機構依未來成立之促轉會審定結果,配合時程,移轉或移歸至國發會所屬檔案管理局列為國家檔案,以妥善保管與開放。

其次,「保密期限逾30年之機密檔案,除有法律依據,視為解除機密」,簡化解密程序,以完整呈現政治檔案;第三、政治檔案開放應用類型化,區分檔案當事人、非當事人及政府機關(構),並放寬政治檔案開放應用範圍,加速資訊的通透;第四、加強辦理政治檔案的研究及教育工作;第五、建立開放政治檔案爭議事項處理機制,以維公信力。

至於部分與會者關切個人隱私保護議題,國發會說,將多聽取各方意見後綜整處理。有關政治檔案條例草案的立法時程,預定提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審議。

Source: 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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