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轉型 日專家:台灣電業國營未能落實廠網分離很罕見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民報記者李秉芳   
2018-01-23
電力改革日台研究會今(23)日邀請日本野田內閣政策顧問高橋洋教授來台談電業自由化,強烈建議台灣落實「廠網分離」。圖/李秉芳
電力改革日台研究會今(23)日邀請日本野田內閣政策顧問高橋洋教授來台談電業自由化,強烈建議台灣落實「廠網分離」。圖/李秉芳

《電業法》通過至今,再生能源發展似乎不如預期的突飛猛進,電力改革日台研究會今(23)日邀請日本野田內閣政策顧問高橋洋教授來台談電業自由化,高橋洋以日本經驗為例,強調電力改革應建立獨立的輸配電系統,讓發電和輸送電徹底分割,也就是「廠網分離」,才能真正啟動能源轉型,透過再生能源的來達到零核電,高橋洋也說,台灣的電力是國營事業,政府一個命令就可以達成卻沒辦法落實,他認為這種情況很罕見。

電力改革日台研究會2016年9月曾邀請日本前首相菅直人,談論電業自由化與能源轉型議題,這兩天再次舉行舉行第九屆研討會,以電業自由化為主題,邀請日本能源政策非常重要的學者專家高橋洋訪台交流,電力改革日台研究會長陳弘美表示,能源轉型必須改變體制,但台灣的電業法通過以後,輸配線路仍都掌握在台電手上,台電只是從過去的獨佔變成「獨霸」,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有不少發電業者想要加入產業也沒用。

陳弘美表示,輸配電應該要完全「還權於民」,因為輸配電是國家的生命線,是攸關國家安全的事業,而非一般企業,但台電現在仍然沒有跟原本的體制切割,交叉持股下財務是「一團混帳」,電業法通過後,台電若仍然不願意給出饋線,綠能不管怎麼發展都沒用。

電業自由化的好處就是要在自由競爭下帶來進步,在這個良性競爭下,國民將是贏家。不過,要能源轉型就必須面對改變體制,目前輸配線路都還在台電手上,即便修法後,仍是台電「獨佔變成獨霸」的局面,否則要是台電就是不給出餽線,那麼綠能再怎麼發展都無實際意義。

高橋洋進一步解釋,過去電力改革之前,發電、輸配電、售電,都由同一家公司來管理壟斷,日本在電業自由化當中,發電和售電可以自由競爭,但是輸配電網這塊仍是獨占,這會帶來的壞處就好像華航和長榮是彼此競爭的航空公司,但如果今天台灣所有的機場和管制中心都是華航所有,華航理所當然為了讓自己更好,會訂出對自有利機場管理規則,在這種情況下,就不可能有自由競爭。

高橋洋指出,因此在日本所有的機場都是政府所有,或是獨立民間第三企業所有,機場管制則由日本的「國土交通省」官員來負責,讓機場成為獨立狀態,這在電力改革當中,就是所謂「廠網分離」的理論基礎,因為輸配電公司如果完全獨立,原本的電力公司和新加入的發電業者,都一樣是客戶,可以公平、中立對待所有客戶,反之則會造成有所偏差的結果。

高橋洋也說,台灣目前是選擇「名目分離」,日本也是,但就是在這樣不徹底的情況下,電力公司刻意不給新加入的業者餽線容量、不新設餽線,雖然有專家估計,日本實際餽線容量大概只用了2%至20%以內,但傳統的電力公司基於維護自己的利益,不願意讓出容量,他擔憂台灣以後恐怕也會面臨同樣的狀況。

陳弘美也補充,因為新的電業法仍讓台電有調度權利,台電因為過去都是仰賴燃煤等發電方式,如果輸配電網路都掌握在台電,對再生能源的併聯發電會可能就會抗拒或不配合,台電未來只要以確保電力系統穩定為理由,刻意阻擋再生能源,將會對台灣的能源轉型造成很大的阻礙。

高橋洋也指出,世界廠網分離分為3種型態,包括所有權分離,例如傳統電力公司都是國營企的歐洲都是這麼做,政府的一個命令就可以達到所有權分離;第2種廠網分離是在同一控股公司下分成輸電、售電子公司,德國或日本的電力公司都是民間企業,政府無法直接決定,所以採取這種妥協方案;第3種是美國的機能分離,輸配電網不管所有權是誰,都有獨立機構可以去運用,高橋洋說,台灣的電力公司是國營企業,只要政治決定,就可以做到廠網分離。

Source: 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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