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洩密案 柯建銘批高院輕判:一定上訴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民報   
2018-02-08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台灣高等法院今(7)日改判應賠32萬5000元,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批高等法院輕放,替黃世銘脫罪,他一定會上訴,捍衛司法尊嚴。圖/張家銘(資料照)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台灣高等法院今(7)日改判應賠32萬5000元,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批高等法院輕放,替黃世銘脫罪,他一定會上訴,捍衛司法尊嚴。圖/張家銘(資料照)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不滿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漏監聽內容,一審求償獲判62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今(7)日改判黃世銘應賠柯建銘32萬5000元,對此,柯建銘表示,黃世銘違法監聽事實明確,又編串監聽內容虛構成故事,而後向馬英九報告,觸犯刑法與通保法洩密罪刑,早已無可抵賴,高等法院今卻輕放,認為高院適用法律認定賠償金額極為不當,他一定會再上訴,捍衛司法尊嚴。

柯建銘表示,黃世銘為了監聽他,自吳健保假釋案開始,移花接木監聽所得的內容,羅織故事,嚴重損害其人格權及隱私權,這是全面性的侵害,並持續侵害長達3年,對黃世銘求償456萬元其來有據,但一審以他遭監聽30日,以每天4千元計算,計12萬,另精神慰撫金判給50萬元,判黃世銘須賠償62萬元,實屬過低。

柯建銘不滿指出,高院捨棄地院以民法侵害人格權的見解,用特別法優先普通法的方式開小門,用通保法較低的賠償金額迴避黃世銘對人格權的侵害,並且限縮監聽天數,只以5天,每日5千元計算,該部分計2.5萬,另精神慰撫金30萬元,合計32.5萬元,司法單位顯然一味替黃世銘脫罪,減少其違法監聽日期,降低其違法責任,視原先刑事判決於無物,嚴正破壞司法正義。

柯建銘批評,黃世銘和馬英九是一丘之貉,馬英九卻還想發起「反妨害司法公正罪公投」,無疑是「做賊的喊捉賊」、「掩耳盜鈴」,馬英九是當事者,操作司法惡行昭彰,最沒有資格談妨害司法,若有此罪刑,馬英九定是受到有罪宣判的第一人,更會成為壓垮國民黨的最後一根稻草。

Source: 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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