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被糾正仍維持解聘蕭曉玲 律師:北市府把監院當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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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報記者程士華   
2018-03-22
台北市中山國中前音樂教師蕭曉玲(右下)與律師劉繼蔚(右上)赴監察院陳情。圖/程士華
台北市中山國中前音樂教師蕭曉玲(右下)與律師劉繼蔚(右上)赴監察院陳情。圖/程士華

台北市中山國中前音樂教師蕭曉玲因反對前台北市長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遭解聘,台北市長柯文哲在2016年宣布撤銷蕭曉鈴解聘處分,但北市教育局評議委員會今年2月決議維持原解聘決定,蕭曉玲今(22)日赴監察院陳情,律師劉繼蔚在記者會中表示,蕭曉玲已經窮盡行政救濟手段,現在盼監察院出面糾正行政作為,然而北市府被糾正後,教育局卻把責任丟給不具權限評議小組決定,最後維持解聘處分,「不就是把監察院當空氣當垃圾嗎?」。

劉繼蔚指出,過去監察院調查報告中便指出,「台北市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遭不當解聘,卻未能於法定救濟程序獲得妥適處理」,這段文字其實十分精確,蕭曉玲已經走完很多行政救濟手段,卻還是沒得到妥適的處理,現在北市教育局無論是解聘或撤銷解聘,都遲遲不發出正式公文,使得蕭曉玲手中也沒有任何基礎,可以進行進一步行政救濟。

劉繼蔚表示,監察院調查此案,在2013年年就確認公務員有違失,糾正台北市政府跟中山國中,然而許多年都沒有下文,一直到柯文哲上任,才召開聽證程序調查。劉繼蔚表示,當時調查的結果就發現,解聘的程序真的不當、有問題、有違失,所以教育局日前才會以新聞發佈召告天下,表示會要撤銷核准函。

劉繼蔚不滿地表示,殊不知後來又擺了一年多,最後還是沒有讓救濟獲得妥適處理,北市教育局後來將責任丟給不具權責的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資遣評議小組決議,又在今年2月14日宣佈維持解聘,「怎樣?是情人節禮物?新年禮物?政府機關出爾反爾,難道不是公務員違失嗎?沒有值得調查的地方嗎?」。

劉繼蔚強調,依據該評議小組的法定職權,並不能決定過去行政處份是否撤銷,法定職權是教育局才能作此決定,而台北市政府罔顧過去聽證會作成的結論,這樣戲弄蕭曉玲,非常惡劣 也打擊人民對政府的信賴,「現在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不就是把監察院當空氣當垃圾嗎?」

針對今日的記者會,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劉奕霆於記者會後作出回應,蕭案已由教育局評議委員會經召開會議後作出決議,一切均依法行事,柯文哲並非為選票欺騙大眾,市府不回應政治口水。

【影音】蕭曉玲案維持解聘 律師劉繼蔚痛批北市府

Source: 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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