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之神」變成了「膨風之鬼」?
聖山教育 - 建國論壇
作者 陳軍   
「公訴之神」張熙懷在突發性抓狂,送醫急救後,再一次整裝出發,出席國務機要費一案的後續程序庭,這原本無可厚非,反正職責所在嘛,理應給予鼓勵及祝福才對,但是,原本沉默寡言的「公訴之神」突然對媒體發生極大的興趣,甚至好像樂於在鎂光燈前大放厥辭而不疲,就不免讓人產生了極大的好奇。

依照常理,司法檢警偵查過程不公開是法務人員最基本的操守和必須遵守的原則,就算是為了要滿足普羅大眾對如此重大案件的關心和知的權利,亦應一律由司法相關單位的發言人負責統一對媒體及大眾說明。如今這種媒體每日一報,張檢察官每日一炮的怪異景象還真少見,尤其由國家認同及精神狀態早已備受社會大眾質疑的檢察官在媒體前恣意大放厥詞,侃侃而談,說的盡是侵犯非其所屬專業領域(包括醫師及大法官的領域)的謬論和極其主觀的質疑和偏見,就顯得極不尋常。


更甚者,對於吳淑珍女士所應享有──就算是十惡不赦的既成犯也享有「身體狀態不佳可以選擇不出庭,而由指定代理人出庭」的最基本人權,不但缺乏高格司法人員所具有悲天憫人之情懷,反而極盡冷血無情,冷嘲熱諷之能事;口頭上一直在虛情假意的祝福第一夫人趕快早日康復,但另一方面卻一再質疑負責第一夫人健康狀態的國家級台大專業醫療團隊的診斷和建議。


這簡直就是黃鼠狼向雞拜年,根本不安好心;就像眼見就要到口的肥滋滋「福報」,竟然硬生生的被台大醫療團隊和辯方律師團擋在籬笆外面,有如芒刺在背一般,的確令其孰可忍孰不可忍,難怪張某會表現出如此不堪輿論壓力,瘋癲發狂,原來其背後難以啟口的原因其來有自。


「公訴之神」如今真的以為自己就是神嗎?或自以為自己是私德貞操不容別人質疑的皇后?否則如何可以質疑東、質疑西,以為自己嘴巴說出來的話就是「神諭」,但自己就是不准被人有任何的質疑?有嘴說別人,沒膽批判自己?甚至如今還試圖更進一步串連本應謹守司法公正中立的台北地方法官,企圖用普通法律的雞毛當令箭去砍殺憲法賦予總統至高無上的尚方寶劍,其不但不自量力,一副幼稚無知的憨態只有徒然貽笑大方。


對於具有如此高度爭議,並涉及違憲的政治司法案件,張檢察官及其公訴團不但不願意靜候大法官的釋憲結果出爐再做因應,反而配合台北地方法院,以每週一審的速度,企圖亂審速結,扳倒本土總統。事到如今,「公訴之神」知法(憲法)犯法,明目張膽意欲羞辱本土總統及其夫人的意圖至為明顯。


否則為什麼兩蔣及李前總統的國務機要費及奉天、當陽專案,沒有任何一位前任檢察官和法官敢有任何的質疑?唯獨對於本土元首,連地方的檢調司法單位都干犯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憲法第52條明列元首免於一般司法訴訟的法條,而敢於喊打喊殺?


是否事實真相是因為背後有「陣容極為堅強」的兩岸「純種中國人」當「靠山」,讓他們早已提早選邊站,以至於令其可以毫無忌憚的自我膨脹,自我吹噓,甚至已經遠遠的逾越了司法人員應謹守的本分,並已如此明顯的違法違憲都不自知?亦或是別有用心的故意不在乎?讓公訴之神變成了「膨風之鬼」?這個答案,想必只有張某及地方法院的法曹們自己心知肚明。


看到張檢察官公然數次訪問敵國,無視於頭上高高掛著的「污星旗」和矮化台灣的布條,還狀至愉快的到處參加獨裁流氓國家的法務座談會(極權國家還有公開、公正、公平的法務制度可言嗎?何有座談之需?)甚至在敵國大方的發放從未曾在本國內發放過的法務獎助學金,這種行徑,從旁觀者的角度看來雖然極其弔詭和諷刺,發現公訴之神的貞操也不過如此!但也許反而因此可以讓看熱鬧看得霧煞煞的普羅大眾嗅出一點端倪,看出一點極不尋常的內行門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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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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