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爭議 教育部駁回管中閔當選案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民報   
2018-04-28
教育部今天(27日)做成決定,認為台大校長遴選有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無法接受遴選結果,駁回管中閔(圖)當選台大校長案。圖/民報資料照
教育部今天(27日)做成決定,認為台大校長遴選有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無法接受遴選結果,駁回管中閔(圖)當選台大校長案。圖/民報資料照

延燒多時的台大校長遴選案,教育部今天(27日)做成決定,認為遴選有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無法接受遴選結果,駁回管中閔當選台大校長案。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今天晚間表示,台大校長遴選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無法接受台大遴選委員會遴選結果,決定駁回,要求遴選會符合規範,就被推薦人所提供的相關資料文件進行所有檢視,並在進行完整的推薦及遴選程序後,再依程序報部。

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管中閔為新校長,但隨即遭質疑台哥大獨立董事身分、論文疑抄襲、赴中兼職等爭議。教育10日召開跨部會諮詢專案小組,但沒有結論。原任教育部長潘文忠14日請辭獲准,接替潘文忠的吳茂昆於25日再度召開跨部會諮詢小組會議(第二次),吳茂昆明確表示本週會有結果。

《上報》26日報導,教育部邀集相關部門釐清爭議後,認為當選人管中閔兼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而遴選委員蔡明興是台灣大董事,已涉及「行政程序法」的迴避事項,台大遴選委員會依法必須釐清,確認蔡明興是否迴避後,再重新進行投票。

Source: 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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