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族隔離」以色列通過民族國家法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8-07-20

〔編譯茅毅/綜合報導〕以色列國會十九日通過高度爭議的猶太人民族國家法,宣告在以國境內唯有猶太人擁有專屬自決權。總理納坦雅胡在表決過關後表示,在猶太復國運動和以色列國史上,「這是決定性一刻」。儘管該法僅具象徵意義,但阿拉伯裔議員和巴勒斯坦解放組織(PLO)痛批此乃種族主義,與種族隔離僅一步之遙,以國「民主已死」。

  • 以色列國會19日通過爭議性的猶太人民族國家法後,阿拉伯裔議員紛紛起立怒斥,甚至撕碎法案影本。(美聯社)

    以色列國會19日通過爭議性的猶太人民族國家法後,阿拉伯裔議員紛紛起立怒斥,甚至撕碎法案影本。(美聯社)

經過數小時冗長辯論,以國國會最終以六十二票贊成、五十五票反對、兩票棄權,通過右翼政府支持的民族國家法,確立以國為猶太民族的歷史祖國、「統一」的耶路撒冷為其首都,建立猶太人社區(即屯墾區)符合國家利益。

以國甫於五月十四日慶祝建國七十週年,此法也剝奪此前阿拉伯語與希伯來語並列為官方語言的地位,此後阿拉伯語只能在公共機構使用。以國人口約九百萬,其中阿裔約一八○萬,阿裔佔耶路撒冷人口比例則約卅六%。該法案起草時,便遭國內外批評人士指為歧視阿裔以國人。

該法案原先還包含將「建立純猶太人社區」更明確地合法化的高度爭議條款,但在引發以國總統李佛林(Reuven Rivlin)等人批評後,修改為「以國視猶太人屯墾區的發展為國家利益,將採取鼓勵和推廣其建立的行動」。此外,該法也隻字未提一九四八年以色列建國宣言的主要精神─平等或少數族群權益。華府自由派親以國團體「J大街(J Street)」負責人班阿米說,該法等於向以國境內的阿裔、LGBT(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者)及少數族群傳達一項訊息,即他們永遠不會成為與猶太人平起平坐的公民。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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