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納粹大屠殺罪行 德法院:不受言論自由保護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民報   
2018-08-05
圖為位在波蘭的奧斯威辛集中營博物館,奧斯威辛集中營是納粹德國時期最主要的集中營和滅絕營,此處就曾奪走110萬條人命。1947年,波蘭國會立法將此改為紀念納粹大屠殺的博物館,以做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納粹德國統治期間,犯下惡名昭彰罪行的歷史見證。圖/取自維基共享資源
圖為位在波蘭的奧斯威辛集中營博物館,奧斯威辛集中營是納粹德國時期最主要的集中營和滅絕營,此處就曾奪走110萬條人命。1947年,波蘭國會立法將此改為紀念納粹大屠殺的博物館,以做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納粹德國統治期間,犯下惡名昭彰罪行的歷史見證。圖/取自維基共享資源

德國89歲的「納粹奶奶」海佛貝克(Ursula Haverbeck)現正服刑中,多次否認納粹屠殺猶太人的她,現已被判處兩年監禁,今(4)日她又在司法戰中遇敗。德國憲法法院重申,否認猶太大屠殺罪行並不在憲法的言論自由保障範圍內。

海佛貝克堅稱,指控德國納粹大規模屠殺猶太人及其他人種,「只是一種看法」,「歷史並未證明」奧斯威辛(Auschwitz)是死亡集中營。她因此遭判刑,並自5月開始服刑。她的律師曾表示,法院對海佛貝克的言行追究,侵犯了她的言論自由權。

德國憲法法院(Constitutional Court)今天裁決:「懲罰否認納粹種族滅絕罪名,基本上符合德國基本法第5條第1項(保障言論自由)規定。」憲法法院也在裁決中指出,「散播經證明為不實的主張和蓄意謬誤的意見」,並不受言論自由保障;否認猶太大屠殺「違反和平公共辯論的限制,象徵公共和平的崩潰」。

據估計在1941至1945年間,約600萬名猶太人慘遭希特勒(Adolf Hitler)的納粹政權屠殺,單是在波蘭占領區的納粹德國奧斯威辛-比克瑙集中營(Auschwitz-Birkenau German Nazi Concentration and Extermination Camp),就奪走約110萬條人命,其中大多是歐洲的猶太裔。德國法律早已規定,否認希特勒政權犯下種族滅絕罪行,屬於煽動民眾仇恨罪,最多可被判處五年監禁。

海佛貝克曾是一處極右派培訓中心的主席,該中心因散播納粹文宣,2008年被勒令關閉。去年10月,她因8項煽動罪名被定罪,被判2年徒刑,過去也曾因否認納粹犯下種族滅絕罪行而數度被判刑。

Source: 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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