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訊李界木 檢:大家一起死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09-03-11

〔社會新聞中心/台北報導〕針對陳水扁主張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在特偵組偵訊時遭恐嚇、脅迫,台北地院昨當庭播放李偵訊光碟,檢察官確曾對李界木說「大家一起死」、「你會走沒路」等語,但也意外播出李在與律師兩人對談時自爆龍潭案是總統決定、自己有收錢等語,扁律師鄭文龍認為這是私密對談,不應記在筆錄中,但審判長仍要求翔實記載。

今天特偵組仍將繼續開庭,針對證據能力進行準備程序。律師團說,扁廿六日羈押才到期,但法院卻在廿天前裁定延押,毫無道理,已提抗告並要求高院自為裁定釋扁。

檢方指出,龍潭案辜成允坦承送佣金四億,吳淑珍也收到兩億,李界木已認收賄罪並指是扁決定,扁應針對自己的部分答辯,若一再爭執別人應訊光碟,恐不知何時才可進入實質審理。

律師團指出,特偵組威脅利誘加恐嚇,要李界木咬扁,一個半小時偵訊中,李被脅迫廿四次,講話被打斷卅二次,還有五次脅迫誘導及二次利誘。

律師團說,李界木應訊時說龍潭案是大家一起決定,吳文忠檢察官竟說,「那就大家一起辦,大家一起死」,李海龍檢察官還說,「辦你違背職務行賄罪不是沒有空間」,明顯是不當訊問,證詞不可採信。

律師鄭文龍並舉七十一年土銀搶案為例,王迎先遭刑求後自白犯罪,隨即自殺(搶匪實為李師科),欲凸顯李界木遭威脅取供。

檢否認脅迫 坦承有改進空間

檢方則回應,李應訊時,律師全程在場,並沒異議,且日前對媒體說未遭脅迫,檢方強調,說出「大家一起死」等語,的確有改進空間,但並非脅迫。

此外,特偵組認為扁辦提出所謂有問題的偵訊光碟,都不是扁的應訊內容,卻一再被公布,且內容斷章取義、混淆污衊檢方,造成證人心理壓力且延滯訴訟,因依法證人作證不必錄音錄影,檢方決定,除非證人要求,否則特偵組不再將其他光碟送交法院,避免律師利用至法院閱卷時拷貝光碟後將光碟用在訴訟以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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