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聲請傳李連等36位證人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09-03-12

〔記者項程鎮、林俊宏、楊國文、劉志原、陳曉宜/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國務機要費等案,昨天傳訊前總統陳水扁,扁及委任律師一口氣聲請傳喚三十六位證人出庭,其中較特別的是,最高檢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也榜上有名,扁的律師石宜琳還同時聲請禁止越方如等檢察官與中信金少東辜仲諒接觸,以免影響辜的證詞。

聲請禁止越方如接觸辜仲諒

扁及律師要求傳喚名單還包括前總統李登輝、前副總統連戰、前總統府資政彭明敏,及剛辭職的國安局長蔡朝明等人;扁的律師鄭文龍庭訊後表示,也考慮傳喚馬英九,至於扁家只有陳致中上榜,吳淑珍等人不在證人名單上。合議庭則未當庭裁示,一般預料最晚下次扁開庭(十八日)會有結果。

對此,越方如說,扁要傳喚她其實與案情無關,自己坦蕩蕩,如法院仍決定傳,她一定尊重,但當事人若認為證人證詞有問題,應該傳喚證人才是正辦。

特偵組則認為,扁要傳的部分證人,與案情無關連性,無傳喚必要,相信合議庭會依法裁定,特偵組將予尊重,特偵組與辜仲諒沒交換條件,若案情有必要,會再與辜聯絡。

昨天庭訊中,扁還公布他歷次捐款名單,包括給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四百五十萬元慰問金,扁說這證明他的捐款遠超過檢方起訴國務機要費案的金額。

施明德昨天稍晚發表聲明指出,他查證後,前總統府參議郭文彬坦承確曾代扁交與扁所述款項,但郭當時皆以其他友人名義代替,未告知他資金來自扁,他也未簽過任何領據,陳水扁是為面對司法,才試圖以「大水庫理論」解釋。

針對為何傳喚越方如,扁律師石宜琳表示,他們想了解越方如當初到日本找辜仲諒回台,是否有利誘、脅迫或交換條件,越方如赴日的通聯及出入境紀錄,還有假單及食宿單據,石也要求一併調閱。

昨天庭訊兩度傳出火藥味,上午先是石宜琳要求審判長蔡守訓應直接處理卷證資料,理由是法院以直接審理為原則,蔡守訓說:「不是每個資料都要拿來討論」,石氣得大罵:「審判長你是睜著眼睛說瞎話!」一時間法庭氣氛相當凝重。

北檢公訴主任檢察官林勤綱馬上對石說:「請律師注意用辭!」但蔡未動怒,還微笑要求書記官記明筆錄,石也立即道歉,蔡守訓說:「你道歉我還是要記下來。」

扁律罵審睜眼說瞎話

下午開庭後,蔡守訓問扁對證據方法有無意見,扁提到總統國務費與首長特別費,蔡立即制止,扁馬上問說,「為什麼上午讓我講,現在就不讓我講」,蔡說:「因為這是審理的問題,我會再找時間給你答辯。」扁再問「以後會有時間給我嗎?」蔡說:「當然會給時間」,但扁動怒地說:「既然審判長不讓我講,我就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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