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是美軍託管地!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林青昭(台灣憲法學會副秘書長)   
2019-02-16
日前美國在台協會(AIT)主席卜睿哲發表一封給喜樂島聯盟總召集人郭倍宏的公開信,勸阻其不要推動改變台海現狀的獨立公投。圖/民報合成
日前美國在台協會(AIT)主席卜睿哲發表一封給喜樂島聯盟總召集人郭倍宏的公開信,勸阻其不要推動改變台海現狀的獨立公投。圖/民報合成

日前美國在台協會(AIT)前理事主席卜睿哲先生,給喜樂島聯盟總召集人郭倍宏博士一封公開信,勸阻郭總召不要推動改變台海現狀的獨立公投。卜睿哲說:「台灣想要美國出兵保護,有關變更台灣前途方案,也應該先問過美方意見。…」

台灣不是美軍的託管地,何況中國早已先破壞兩岸和平。中國政權中華民國(1972年失去中國代表權之後便成為中國的非法政權)有效統治台灣超過一甲子,因此台灣已不適用部分傳統獨派至今依然主張的「美屬託管地」之說法。中國北京早已付諸具體行動改變台海現狀,台灣人不應該「默認」,而沒有具體積極的行動。

台灣人追求獨立建國,是超越國家與憲法的自然權利,不可能也不必依據任何國家之下的憲法人權保障,才能擁有的表現、思想自由之權利。何況是專制獨裁中國早已廢止的舊憲法「中華民國憲法」。由於獨立建國的本質攸關領土變更,原屬於超越憲法層次而存在,因此是屬於國際人權規約所保障的「人民自決原則」之範疇。

獨立建國適用「人民自決原則」

如同加泰隆尼亞等地區的人民追求獨立的決心,台灣人民的勇氣和意志才是唯一的關鍵。台灣和中國之間有台灣海峽等天然的地理屏障、中國解放軍也尚未佔領台灣,台灣擁有如此得天獨厚的獨立條件,理所當然也同樣適用「人民自決原則」。

台灣獨立建國的過程,不可能也不需要完全比照西班牙的加泰隆尼亞,或其他國家地區的獨立運動手段。台灣官民其實不需要,因為恐懼「中國武力犯台」,而長期讓在台美之間穿梭的軍火仲介關係人士或下台的政客予取予求,何況美國早已於1979年承認對岸才是中國的合法政府,美國或其他國家不可能為保護台灣,而「干涉中國內政」違反國際秩序,也不可能對我販售未經中國合法政府同意的先進軍備。美國或其他國家只能在台灣人民改變現狀,宣布獨立之後,才能介入台灣問題!

台灣獨立建國運動,真正應該打破的對象是中國的非法政權中華民國體制,而不是打倒在該體制之下的任何政黨。在即將到來的2020年台灣新領導人選舉之前,就是台灣人民向國際社會表示,願意成為國際社會成員的最好時機,是展現台灣人獨立建國的決心和意志的好機會。

2019年期待台灣獨立建國陣營能把握二二八記念日等任何活動的機會,能集思廣益付諸行動,喚起全體台灣人對「中華民國的法定位真相」能有進一步正確的認識,為下一階段民主程序「改變中國的非法政權中華民國統治台灣之現狀(維持現狀)」做準備。台灣獨立陣營必須積極主動,爭取台灣獨立建國的任何可能性和機會,不應該受投降中國派及其同路人與有心維持現狀主張的影響,早日擬定2019年明確的任務和行動目標,才是當前最迫切的課題。

Source: 民報/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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