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嗆馬》駕車撞人警員 十萬元交保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09-05-18

〔本報訊〕517遊行時,兩名老翁遭警車撞傷,車禍地點是本次遊行中由大安警分局負責的區塊,大安分局馬上派員封鎖現場採證,事發後大批民眾包圍警車,兩名警員不敢下車,直至晚間九時,才被陸續趕抵的警方帶下車,帶回警分局處理,肇事警員表示「很抱歉,我不是故意的」。駕車的林姓警員涉嫌業務過失傷害,以十萬元交保,另一位警員以證人身份,表示當時天色暗沒看到有人,訊後釋回。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莊俊仁深夜帶領檢察官林漢強到肇事現場蒐證,莊俊仁說,他已派另組檢察官林宗志和張介欽到台大醫院和大安分局製作目擊證人和警員筆錄,肇事警車已委由刑事局代為扣押保管,相關責任正釐清中,檢方一定秉公處理。

中正一分局警方昨晚初步調查後指出,兩名員警當時執行勤務完畢,正要返回警備隊簽到,因中山南路封路,遂改由愛國東路轉杭州南路二段往北繞回轄區,案發前警方原本跟在一輛慢速遊覽車後方,警車從左側超車時,視線受阻,未察覺右前方有兩名男子正要穿越馬路,才筆直撞上;檢警勘查現場,未發現有煞車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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