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公有土地「讓售」國民黨 黨產會:逾7成占租借用後取得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20-08-04

黨產會表示,國民黨產業黨部在1970年3月發文給台電表明要承租房地,並指為早日興建大樓,欲以238萬元價購該公有地;租約簽訂1個多月後,國民黨馬上再度發文給台電,要求以原議定價格購買。
圖為國民黨產業黨部舊址之台北市厚生大樓。(黨產會提供)

黨產會表示,國民黨產業黨部在1970年3月發文給台電表明要承租房地,並指為早日興建大樓,欲以238萬元價購該公有地;租約簽訂1個多月後,國民黨馬上再度發文給台電,要求以原議定價格購買。 圖為國民黨產業黨部舊址之台北市厚生大樓。(黨產會提供)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調查國民黨從國家取得的公有土地,面積逾86萬平方公尺,以轉帳方式取得的公有地占85%,買賣取得占11%;黨產會分析,國民黨透過買賣取得的公有土地,有6成8比例是無須與他人競購的「讓售」,在讓售取得土地中,更有逾7成為占、借、租用土地後取得申購資格。

據統計,國民黨透過轉帳方式取得的公有土地達74萬平方公尺,有台南金子農場、台北梅屋敷等土地;以「買賣」取得的公有土地,面積9萬5千多平方公尺,其中,有6萬5千多平方公尺土地是以讓售取得。

「占借租後買!」黨產會表示,國民黨1949年來台後,陸續占用、無償借用公有房地,嗣後申請承租或繳付使用補償金後,再要求公家機關讓售土地給黨。

黨產會指出,有許多案例並不符合法定條件,結果卻能讓售給國民黨,例如國民黨產業黨部舊址的台北市厚生大樓,該地原為日產房地,1950年登記為國省共有,1958年再登記為國營事業台電公司所有。

據調查,國民黨產業黨部在1970年3月發文給台電表明要承租房地,並指為早日興建大樓,欲以238萬元價購該公有地;租約簽訂1個多月後,國民黨馬上再度發文給台電,要求以原議定價格購買。

黨產會強調,「國營事業土地買賣交換辦法」規定公營事業出售房地應以標售辦理,若議價「讓售」違反相關規定,經濟部不敢擅自決定,便將該案上報行政院。

行政院則以「從政黨員函」要求經濟部長孫運璿、內政部、財政部研商處理,之後跨部會會議結論指出,台電已將房地出租給產業黨部,現已無業務上保留必要,擬讓售承租人,並送交政院核奪;政院最後核定「准辦」。

「竹塘鄉民眾服務社土地也是讓售取得!」黨產會委員表示,1971年竹塘鄉公所向私人購地,提供給竹塘民服社興建宿舍,並免費使用多年,直至1987年便將宿舍土地讓售給國民黨。

此外,竹塘鄉公所1983年也購入警局旁私人土地,無償借給竹塘民服社當辦公室,該「機關用地」在1987年未能與宿舍土地一併賣給黨,結果隔年該地立刻變更成「住宅區」,1989年國民黨順利以「讓售」方式取得,現所有權人為黨營昱華開發公司。

國民黨產業黨部在1970年3月發文給台電表明要承租房地,並指為早日興建大樓,欲以238萬元價購該公有地。(記者陳鈺馥攝)

國民黨產業黨部在1970年3月發文給台電表明要承租房地,並指為早日興建大樓,欲以238萬元價購該公有地。(記者陳鈺馥攝)

黨產會查出,彰化縣竹塘鄉公所1983年購入警察局旁私人土地,免費借給國民黨竹塘民眾服務社當辦公室。1989年國民黨順利以「讓售」方式取得該土地,現所有權人為黨營事業昱華開發公司。(黨產會提供)

黨產會查出,彰化縣竹塘鄉公所1983年購入警察局旁私人土地,免費借給國民黨竹塘民眾服務社當辦公室。1989年國民黨順利以「讓售」方式取得該土地,現所有權人為黨營事業昱華開發公司。(黨產會提供)

黨產會曾派人前往彰化竹塘鄉民眾服務社宿舍勘查,發現該部動產狀況不佳,外觀貌似鬼屋。(黨產會提供)

黨產會曾派人前往彰化竹塘鄉民眾服務社宿舍勘查,發現該部動產狀況不佳,外觀貌似鬼屋。(黨產會提供)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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