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 10/19召開救國團聽證會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21-10-01

黨產會調查救國團名下爭議不動產

黨產會調查救國團名下爭議不動產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二○一八年認定中國青年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凍結五十六億餘元財產禁止處分,經三年多調查,十九日將就救國團名下特定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舉行聽證會。據透露,黨產會已鎖定墾丁、日月潭、天祥等青年活動中心及多筆爭議土地,調查發現數十筆不動產涉及不當取得。

鎖定墾丁、日月潭等青年活動中心及爭議土地

黨產會官員表示,聽證會的爭點為黨產會所列之財產是否為救國團不當取得之財產?是否應命移轉為國有、地方自治團體所有?已移轉他人而無法返還時,是否應自救國團之其他財產追徵其價額。

據黨產會調查,救國團「隸屬」國防部時期取得的不動產,包括台中市豐原合作新村的多筆土地及眷舍、宜蘭市金六結土地一筆、南投市土地一筆、金山青年活動中心松濤小屋多棟建物,以及彰化縣團委會使用的建物。

「更名」方式取得國產

「原本是中華民國財產,竟更名為救國團所有!」官員指出,更離譜的是,救國團以「更名」方式取得國產,例如台北市大安區四維路的同仁宿舍及土地,原所有權人是中華民國,救國團只是管理人,一九九○年所有權人「更名」成救國團。

黨產會列舉,遭救國團「占用」或「借用」國有土地,分別有澎湖縣馬公市的金龍頭招待所、台北市松山區原台北學苑土地,逕蓋在國有土地上的墾丁青年活動中心、花蓮天祥青年活動中心、觀雲山莊、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等多棟建物。

黨產會並查出,救國團「占用」或「借用」省有土地興建之建物部分,則有曾文青年活動中心三棟建物、金山青年活動中心多棟未登記門牌的建物,以及在彰化縣員林公園內的救國團員林青年育樂中心建物。

若認定不當取得將國有

官員強調,這次主要鎖定爭議不動產,救國團許多建物蓋在國有土地上,以承租土地方式經營,但建物是救國團所有,依國有財產法及公產管理規則,國有土地不得借予他人興建房舍,當然有違法問題。

他指出,舉行聽證就上述爭議財產請救國團列席說明,未來若認定屬於不當取得財產,將收歸國有處理,早被救國團脫手變賣的不動產,會計算追徵多少價金。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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