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中華民國,「台丸」的南島部落國安在?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劉烱錫   
2021-10-08

中華民國成立110年,在台丸已72年,繼教育、經濟、民主、醫療、科技等成就之後,這一兩年的防疫堪稱世界表率,慶賀之餘,可別忘了南島語族的部落國已奄奄一息,需要政府支持其重建。

明帝國的沈有容將軍在1602年-1603年率軍到今天的台南安平一帶,隨從的文官陳第在《東番記》一文記載該地為「大員」。其後,周嬰的《遠遊篇》,引用《東番記》改以閩南語發音,稱為「台員」。1624年荷蘭人佔領安平一帶,以當地部落國之名稱為Taioan。清帝國以最繁複的漢字改稱為「臺灣」,共39個筆畫,看起來、寫起來都很沉重,竟被沿用至今。若以音譯改稱「大丸」僅須6劃,在此建議採9劃的「台丸」,沿襲簡稱的台字,「丸」則有島嶼意象。

部落國是帝國統治前即已存在,具有土地、人民、主權的社群單位,加拿大以第一國家(first nation)稱之。Taioan和鄰近的mata(麻豆)等部落國十七世紀就滅亡了,其他部落國在南、中、北部沖積扇與丘陵地帶也先後消失,到日本帝國時期調查時,僅剩山區與東布750個部落國存活,令人遺憾。筆者從馬偕醫師對宜蘭深山部落社會的記載,鳥居龍藏的人類學初探、鹿野忠雄的生態文化、馬淵東一的族譜歷史等研究,可以斷定這些未被帝國侵略統治前的部落國,千百年來與自然生態共存且高貴富足,如今安在?


如今第六個國慶日到了,部落公法人還要等多久?(圖:作者提供)

聯合國2007年通過《原住民權利宣言》,指出原住民對於其傳統領域的自然資源有集體的固有權利(inherent right),我國在2009年簽署人權兩公約,理應落實該宣言,但遲至2015年底才在我國《原住民族基本法》增設部落公法人條款。蔡英文女士就任中華民國元首不久,2016年8月15日到蘭嶼公開宣示「政府會從部落公法人開始打下一個良好的自治基礎,並且可以讓自治的基礎可以持續深化擴大。」,如今第六個國慶日到了,部落公法人還要等多久?一個歷經日本帝國、中華威權政府約百年的侵略、遷村、統治、殖民、皇民化、大中國化、國語化、資本主義化後的部落國,在沒法律地位又無穩健公務預算下,有多少已經滅亡,有多少須及時搶救?會如同Taiowan、Mata等部落國成為歷史文件嗎?

部落國才有權處理原住民的集體權利,今天原住民族委員會的頭銜即使拿掉行政院,本質上和日本帝國的「理蕃官署」沒兩樣,用再多的福利、考試加分、優惠、優先採購等「德政」給個別原住民,仍無助部落國的存活。而早應落實的原住民山林生態、海洋資源、水資源、礦物與地熱,以及即將實施的固碳等權利金,相信足以支持大部分部落國的公務預算。呼籲我國早日落實部落公法人,以邁向部落自治,乃至跨部落聯合自治等,這樣在推動南向政策時,台丸才堪做菲律賓、印尼、大洋洲等南島國家的典範。

(作者為台東大學生命科學系教授、南島社區大學協會總幹事)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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