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定位官司 將上訴美最高院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09-07-03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林志昇控美案將於美國時間六日由律師親自遞狀上訴美國最高法院。福爾摩莎法理建國會今天上午十一點,同步於美國、日本召開四場國際記者會。

美國過去已有三十二個成功判例,透過最高法院判決,釐清戰後美國佔領區主權爭議。此案創下首次有台灣人為了爭取主權、人權,控告美國政府,更罕見獲美國聯邦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接下審理,一路打到最高法院,深受國際關注。

舊金山記者會由旅美同鄉會成員王榮義、李登輝之友會美西婦女部主委黃惠瑛負責;洛杉磯場次由民進黨美西主委蔡明法召開;大阪及東京記者會,分別由大阪日台交流協會理事長野口一、日本腦科醫師曾根憲昭主持。

原告林志昇說,他要求最高法院聽證會傳訊前總統陳水扁作證其執政八年,美國運作台灣主權事實,經陳家人答覆,陳前總統看過同意書不敢簽,怕全家遭政治追殺。

林志昇認為,舊金山和約並未確立台灣主權歸屬,美國為台灣主要佔領權國,至今擱置台灣主權爭議,導致台灣人人權遭受侵害,美國應儘快扶植台灣平民政府建國。

聯邦地方法院去年三月十八日判定:「台灣人無國籍」;高等法院今年四月七日判定:「台灣人無國籍、無被承認之政府、人民生活在政治煉獄。」法院文書可見網站http://taiwancivilgovernment.ning.com/

其上訴最高法院理由在於,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不得以「政治問題」躲避或迴避,其對個人在「條約下」或「憲法下」所屬之權利,並負有「解釋」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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