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共諜案一審五人無罪 二審仍判無罪、周泓旭限境八個月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22-05-13

涉共諜案,新黨成員王炳忠(左)、林明正(中)、台北市員議員侯漢廷、及王炳忠父親王進步,與中國籍男子周泓旭等,高院今判5人無罪。(資料照)

涉共諜案,新黨成員王炳忠(左)、林明正(中)、台北市員議員侯漢廷、及王炳忠父親王進步,與中國籍男子周泓旭等,高院今判5人無罪。(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黨成員王炳忠等4人,被控為中國籍人士周泓旭吸收,在台灣發展組織,涉犯國家安全法,但台北地院判五人均無罪。檢方上訴高等法院痛批王炳忠等人替中方發展組織如溫水煮青蛙,早已開始,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均應改判有罪,王等5人均做無罪答辯,王則批評檢方是「為起訴而起訴」、指控乃子虛烏有,周泓旭指「勿誣人清白」,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仍判決王炳忠5人無罪,還可上訴。

高院惟恐周泓旭離境,影響後續審判,合議庭當庭諭知將周繼續限制出境八個月。

王炳忠等被告、律師團今均到庭聆判,稍後將在高院前方召開記者會,說明對判決的看法。

台北地檢署是偵辦中生周泓旭共諜案(周已被依國安法判刑1年2月定讞)時,意外查出王炳忠、林明正、台北市議員侯漢廷、王炳忠父親王進步等4人自2014年起,被來台唸在職碩士班的周泓旭吸收,接受中國資助,同年12月受中國「國台辦政黨局」副處長崔趙輝、「上海市對外聯絡辦公室」官員趙超指示,涉嫌利用「燎原新聞網」等組織,吸收現、退役軍人、軍校生,在台發展組織,依最重可處5年徒刑的修正前國安法發展組織罪,將王炳忠等4人起訴、並追加起訴周泓旭共5人。

台北地院認定,沒有證據證明王炳忠、林明正、候漢廷提供軍人資料給周泓旭、共同接觸吸收軍人,檢方所提證據也無法認定王炳忠受到中共指示發展組織,且無法證明王炳忠等5人對我國國家安全造成「明顯且立即」危險的行為,均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檢署在高院論告指出,「接觸」屬於「招攬」、「吸收」的前階段行為,也是國安法所稱的發展組織行為,只要是有危害國安的犯意而去接觸對象即屬觸法,王炳忠等5人接受國台辦、上海市政府對外聯絡辦公室資金援助,吸收軍人、學生,對他們洗腦,在台發展組織,宣揚統一的好處,已對國安造成重大威脅、危害。

高檢署質疑一審判決不當,依原審見解,今後中國勢力乃至敵對勢力,均可在我國內佈線佈建,用各種方式建立軍人名單和情報資料庫,只要「未開口」徵詢對方「要不要加入共諜組織」,均未犯罪,「原審判決對國家安全的保護,連竊盜罪都不如」,均應改判王炳忠等5人有罪。

王炳忠等5人均辯稱無罪,王炳忠提高音量答辯,本案是檢方濫行起訴結果,根本是「看到黑影就開槍」,並無犯罪證據;周泓旭否認犯罪,沒有危害台灣國家安全的行為,也沒有檢方指控接受中方金錢在台吸收對象或將蒐集事證向中方官員回報,盼儘快獲判無罪定讞;侯漢廷喊冤,盼仍判他無罪。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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