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鍋子甩到的陳建仁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余敏長   
2023-04-27

近日,一名少年持衝鋒槍對土城一家當鋪掃射五十一槍後,隨即搭計程車到板橋警分局投案,警方初步判斷是竹聯幫與華山幫互相惡鬥報復。

光天化日之下,還是交通尖峰時間,在新北轄區發生如此匪夷所思的重大治安事件,市長侯友宜理應馬上結束新加坡行程趕回處理,卻還在新加坡參訪逛夜市,為選總統鋪路。二○一六年,時任高雄市長陳菊原本要到紐西蘭度假,過境澳洲墨爾本時,得知南台灣發生地震,還不是自己主政的高雄,仍立刻搭機返台投入救災;相較於侯友宜拿著手機,在他人拍攝下指示新北市警局長的作秀畫面,沒有要選總統的心繫人民,有要選總統的心繫權位,政治格局與氣度,高下立判。

行政院長陳建仁要求新北市政府對連續槍擊案做最好的處理,卻遭立法院國民黨團質疑掌握各縣市警察局長人事權的行政院、內政部,只會將責任甩鍋給藍營執政縣市政府首長云云,誠然,治安維護應不分中央與地方,然而,陳院長有甩鍋給地方政府首長嗎?重點在於誰要負地方治安主要責任。

憲法規定,警察制度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警察法基於憲法授權明訂,直轄市警政、警衛實施事項,立法及執行為直轄市;警政署掌理並執行全國警察行政,指導監督各直轄市警政、警衛之實施,協助地方治安之保安警察業務,是故,中央的保安警察派往地方執行職務時,仍應受當地行政首長之指揮、監督。同樣基於憲法授權的地方制度法也規定,公共安全事項為直轄市自治事項,包括警政、警衛之實施、災害防救之規劃及執行、民防之實施等等。且大法官釋字第三○七號解釋說,省警政及縣警衛之實施,依憲法規定屬省縣之權限,省(直轄市)得就其業務所需經費依法定程序編列預算,如確屬不足時,得依警察法規定呈請中央補助。則從法制或預算的觀點,警政警衛第一線實施者為直轄市等地方政府,中央僅係居於監督指揮的地位從旁協助的角色,何能反客為主,把地方治安變成中央的責任?

縱令各縣市警察局長人事權的行政院、內政部,充其量係警察行政的一環,無礙警政、警衛的直接實施者為直轄市地方政府,指導監督地方警政的中央行政院長,要求新北市政府對連續槍擊案做最好的處理,何錯之有?

陳院長非僅沒有甩鍋給侯友宜,而是國民黨甩鍋給陳院長。曾任警政署長的侯友宜,如果連中央與地方警政警衛的分際都不清楚,甚至附和國民黨團的說法,起碼的是非辨明都沒有,還能期待侯友宜承擔總統大任嗎?

(作者為執業律師,臺北市民)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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