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今回應改版外媒記者證 刪除「駐華」字眼避免混淆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23-06-01

外交部發給外媒的記者證原標記「駐華」,遭立委批評用語和中國外交部如出一轍,易造成混淆。圖為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質詢簡報。(邱志偉辦公室提供)

外交部發給外媒的記者證原標記「駐華」,遭立委批評用語和中國外交部如出一轍,易造成混淆。圖為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質詢簡報。(邱志偉辦公室提供)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近年越來越多外媒駐點台灣,外交部發給外媒的記者證原標記「駐華」,遭立委批評用語和中國外交部如出一轍,易造成混淆。外交部經過月餘檢討,今天正式將「外國媒體新聞記者申請駐華要點」的法源名稱,由「駐華」改為「駐台」,同時改版記者證樣式,刪除「駐華」二字。外交部說,外媒普遍以Taiwan稱我,此次修正符合各界認知、避免混淆。

關於外媒新聞記者駐點台灣,外交部原依據1993年頒行的行政命令「外國媒體新聞記者申請駐華要點」辦理相關作業。民進黨立委邱志偉4月在立院質詢時表示,這項行政命令名稱顯然過時,現在外交部的外賓新聞稿也是寫外國人士來台、而非來華,請外交部儘速修正,避免國際混淆。外交部當下亦允諾檢討。

外交部發言人劉永健今回應媒體詢問表示,針對外界關切外交部核發駐台外媒的記者證及相關法源的文字易造成混淆一事,外交部經審慎研議,並考量該記者證使用對象為外國媒體記者,而外媒均普遍以Taiwan稱我。為避免混淆,外交部已於5月31日修正相關法源名稱為「外國媒體新聞記者申請駐台要點」,要點英譯在Republic of China後加上(Taiwan),也改版外國記者持用證件樣式,以符合各界認知避免混淆。(修正後要點https://ws.mofa.gov.tw/001/Upload/402/relfile/20/75/e1ccc14a-548e-46cd-932e-da2c513aa4e7.pdf)

根據外交部提供的新證件樣張,改版後的證件直接刪除「駐華」二字,然而並未依據要點改為「駐台」。對此,劉永健說明,外交部參考一些國家記者證件的設計,版面酌予以簡化,沒有特別考量。

劉永健並說,改版的外媒記者證將提供新申請的外媒駐台記者,現持有效效期之記者證仍可繼續持用,有意改持新證者也可以向外交部國際傳播司申請換發。

根據外交部資料,目前在我國派駐記者之外媒包括來自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德國、挪威、瑞典、瑞士、斯洛伐克、丹麥、捷克、荷蘭、日本、韓國、新加坡、菲律賓、馬來西亞、澳洲、巴布亞紐幾內亞、卡達、土耳其、哥倫比亞、巴西等國家。截至今年四月底,計有來自23國、83家媒體共150位記者駐台。

外交部發給外媒的記者證原標記「駐華」,遭立委批評用語和中國外交部如出一轍。外交部今天公布修正版的外國記者持用證件樣式,並刪除「駐華」二字,以避免混淆。 (外交部提供)

外交部發給外媒的記者證原標記「駐華」,遭立委批評用語和中國外交部如出一轍。外交部今天公布修正版的外國記者持用證件樣式,並刪除「駐華」二字,以避免混淆。 (外交部提供)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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